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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妻账号还欠款对方耍赖编谎言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孙君用妻子的银行卡两次转款还钱11万元,因为是熟人就没让对方打收条,结果事情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了结,而是为此惹上了两起官司。近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债权纠纷案,判令张长红母子偿还原告孙君11万元。 孙君在安徽五河县城做建筑材料生意,经人介绍于2011年6月开始向张长红多次借款,后也陆续归还欠款。
咨询律师: 胡骅
替前妻还债后,能否向其追偿? 问:我和前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信用社借款3万元,向私人借款2万元,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决我们离婚,并对债务进行了分割,即由我承担归还信用社借款3万元,由前妻归还私人借款2万元。离婚后,我按判决要求归还了信用社的借款3万元,但因前妻拒不归还私人借款。因此,债权人追我还债,无奈之下,我替前妻归还了她应承担的2万元债务。请问,我能否向前妻追偿我替她归还的2万元。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借款用于赌博是否应归还? 问: 2012年5月我没钱赌博,于是向一朋友黄某谎称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其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欠条,约定了1年后归还,利息按2分计算。之后我将这5万元借款赌博输掉了。现借款到期,黄某催问我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我听别人说赌博之债不要归还,请问,我要归还黄某借款吗? 答:你好,你应当归还黄某5万元借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咨询律师: 胡骅
[个人债务] 如何利用凭据追讨债务
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此可以提供给大家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方法。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咨询律师: 胡骅
当我们借钱给别人的时候,通常都会写张欠条,这看似简单的欠条,我们现在一起关注一下: 1、日常老百姓生活中借钱,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 2、关于标题,大家通常会写“借条”、“借据”、“欠条”、“欠据”等等,当中是否有区别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个人债务] 保证期限相关规定
保证期限相关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确定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下列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个人债务该如何确定? 宜昌律师 解答: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咨询律师: 胡骅
[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请问,律师,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新乡律师 解答: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类: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个人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你好,律师, 我想了解一下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梅州律师 解答: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 惠州律师 解答: 个人债务: 对债权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
咨询律师: 胡骅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婚前有个人债务,现在债务人来找我要钱,我想咨询一下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个人偿还还是共同偿还? 深圳律师 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定义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本案被告丈夫明确表示该借款不要让其老婆知道,应该是属于个人债务的约定的表现。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在于被告丈夫与原告约定将借款事情隐瞒被告是否属于约定为个人债务,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为妥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 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在婚后向其配偶要求偿还吗? 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咨询律师: 胡骅

连带债务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2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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