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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
转移

债的转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债的转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借条、债务转让、欠条、借款协议、债权转让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欠条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写的,那么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接下来有关打欠条需要注意一下几点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一、打欠条务必规范打欠条时尽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褪、更改的墨水,借款金额前注明币种,并用大写汉字,同时还要在括号里填上小写的阿拉伯数字。规范的格式通常为“因何原因,向何人借款多少钱,借款利率是多少,在何时归还,欠款人署名,证明人署名,某年某月某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欠条和借条其实在本质上市没有区别的,反应的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 欠条包含借条,但是他们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一样吗?接下来有关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一样吗,分别是多久呢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写借条的经历,我们怕麻烦所以没有写专门的借款合同就简单的写一份借条真实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写一份有法律效应的借条呢?接下来有关教您如何写借条降低借条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一、打借条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生活中一般大额的借款来往都要签订正规的借款协议,那么您知道应该怎么写呢?照抄网上给的范本就万事大吉了吗?并不是这样,那么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求呢请看文章。接下来有关借款协议怎么写才最保险,不会的没关系我们帮您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一、订立借款合同有什么要求 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就是它需要具备相应的内容
咨询律师: 胡骅
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已经在生活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借钱容易追债难,那么面对这些情况如何才能快速的追讨欠款呢?接下来有关如何才能快速的地追还欠款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种经济主体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金融贷款、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那么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呢?接下来有关借条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咨询律师: 胡骅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三)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咨询律师: 胡骅
对于债务人迟延给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应承担的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有相关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解释规定的适用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方式,造成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的混乱情形,笔者基于执行工作实践分析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法律漏洞并提出酌见
咨询律师: 胡骅
谈恋爱中出具借条是否应认定为有效?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恋爱间出具的借条,后因双方分手,一方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另一方的案件。 2012年3月,在朋友的一次饭桌上,原告任丽(化名)与被告刘刚(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也许是双方都是剩男剩女的缘故,两人相互感觉都不错,便在朋友的撮合下谈起了恋爱。恋爱期间,任丽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对刘刚言听计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借款协议] 民间借贷纠纷
陈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由陈某出具给李某借条一张,约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2%,利息一年支付一次,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用途为经商。李某事先将一年的利息12万元人民币从本金中扣除,李某通过银行转账的的方式实际交付了38万元人民币给陈某。后借款到期,陈某连本带利分文未还。
咨询律师: 胡骅
欠条、借条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写的,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的目的是用于赌博或从事非法行为,这样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否则,由于在举证问题上没有充分、确切的证据,不能证明债务非法,法院往往会支持对方的要求。为此,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存在真实的借贷、欠款,不要随便给人出具欠条或借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对明确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与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的是“欠条”,有的提供的是“借条”,各有不一。结合审判实际,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谈谈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欠条”最容易被忽视的法律问题。 一、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咨询律师: 胡骅
[借条] 借条≠欠条
你知道什么借条,什么是欠条吗?在日常经济生活往来中,人们往往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重要区别的。如果混淆不清,可能会让别人在法律上钻空子。 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地方不同?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
咨询律师: 胡骅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有: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并且,以上债权文书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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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那么问题来了,借条的时效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呢?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元可以界定为小额借贷,本金多于一百万元可以界定为大额借贷。但占比不低的一部分借贷纠纷案件的本金位于十万到一百万元这样一个区间内,笔者称为中等金额民间借贷,对现金交付的举证责任难以一概而论,审理难度较大。 中等金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仅以单张借条主张中等金额借贷关系成立,要求借款人还款,法院应如何认定?如被告提出抗辩和可信证据,原告还应就借款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间借贷往往都发生彼此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熟悉,很多人都会碍于情面而不打借条,而正是因为这样,一旦借贷双方发生纠纷,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发生的借贷事实,债权人的利益有可能因此遭受损失。对于这样情况,债权人该怎么办呢? 一、没有借条,证人可作证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
咨询律师: 胡骅
[债权转让] 债权债务问题
承担行为的后果; l3.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将其资质“出租”给没有资质的其他民事主体,并征收管理费,却将挂靠经营有可能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及其他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风险置之不理,被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也是其非法“出租”行为应付出的代价,避免其将该风险转嫁给挂靠关系外的第三方主体,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的、集体的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债务转让] 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
答:其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与真正连带债务相对应的,因债务的实际履行导致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这一点与连带债务相同,但因各个债务发生的基础事实即原因事实各不相同,因而它又是不真正的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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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种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8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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