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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首例雕塑知识产权案
发表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496

自己创意设计蜀山烈士陵园纪念碑雕塑草图被他人“拿”去创作,安徽省著名雕塑家徐晓虹无奈走上官司路。其所在单位,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将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等单位告上法庭(安徽商报曾报道)。 21日,这起安徽省首例雕塑知识产权案件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诉求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

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负责人张松介绍,该中心受邀请,由徐晓虹创意、设计的蜀山烈士陵园纪念碑“手绘效果图”经合肥市政府主要领导拍板,并经合肥市规划部门盖章确认,被确定为实施方案。后来,该中心和徐晓虹准备对效果图设计稿进行更深一步的泥塑及放大阶段的创作,并确定相关费用为75万元。不料,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提出要对“纪念碑泥塑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虽然他们多次表示不同意,但相关招投标工作还是在合肥市重点工程部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组织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最后由铜陵市李学斌雕塑工作室中标。而该中心虽然也参与竞标,却因报价较高落选。

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在诉状中称,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明知该中心对“手绘效果图”拥有著作权,且在未得到允许使用的前提下,作为业主提供方案召开竞争性谈判,构成对该中心著作权的侵犯。合肥市重点工程部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铜陵市李学斌雕塑工作室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庭审中,四被告均辩称自己不存在侵犯原告著作权。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将主持原、被告进行民事调解。但徐晓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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