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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处理上也面临一些新的课题和挑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论是从维系市场秩序的角度,还是从法律公平适用的立场出发,尽快制定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二、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商标淡化的规定 反淡化保护是一种国际趋势,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反淡化立法已经相当完善,而我国的反淡化保护却相对薄弱
咨询律师: 肖本岗
2001年7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2002年10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人民法院获得了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力。自此,驰名商标的认定形成了行政认定(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与司法认定并行的模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所谓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但已经注册为商标就不再具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属性,而具有了注册商标权的专有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
商标权,又称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在国家商标局依法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商标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独占性。独占性又称专用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任何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该商标。 2)时间性。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过了法定期限即丧失法律效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首先,内地企业要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对已经在内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正确市场评估。与自己的商标律师及时沟通,针对很可能发生抢注的国家和地区提前作出判断。另外,对于业务上非重点国家和地区同样应该予以重视,提高对市场前景的预先判断能力。尽可能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对于那些经济比较活跃的国家和地区,或者说地理上毗邻的国家和地区,或者业务上可能开拓的国家和地区都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这也是防范的根本。再有,应当考虑对重点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监视,一旦发现抢注就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其次,企业还应该注意对商标使用证据的保留和存档,以便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 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咨询律师: 刘波
[商标保护]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会决定受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被争议商标注册人,并随通知转去《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1份,限期作出书面答辩。逾期不答辩或拒绝答辩的,不影响评审工作,商标评审委员会仍然依法予以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争议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的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我是一个公司业主,在1998年注册了商标生产产品。今年发现有一个经营者假冒我公司的商标造假、受假。我告到了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在该局查封了该公司的假货100多万元,可是没有查清楚他一共卖了多少假货。请问,我该要求他赔偿我多少损失,怎么计算,我听说是按照他所获得的利润计算的,可是现在查不清楚他获得的利润的数字(估计有几百万),我该如何要求他赔偿呢?应该向法院起诉吗?如果是的话,赔偿额通过什么方式确定呢?万分感谢,我太着急了。 答: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包括商标使用权和商标禁止权两个方面。 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局核准的商品上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可以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权利。 商标是如何进行分类的?什么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咨询律师: 胡骅
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理以下案件的申请: (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 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有如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主要有:(一)销售明知或者应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一)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 (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三)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要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以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 (二)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而不是以商标管理专业人员的水平)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 什么是商标公告
《商标公告》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代表国家发行的定期法定刊物,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伪造、擅自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呢? 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标保护] 商标应具备的显著特征
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保护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0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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