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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 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审核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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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集体土地的征用程序
集体土地的征用程序 一、办理用地申请 基本工作流程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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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时,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被征用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因此,征用和土地的补偿一般分为以下四步: 一、用地申请,由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向旗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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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什么是征用土地
答: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 2、征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4、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5、征地后的土地性质和权属发生变更,由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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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家征地制度简介 土地征用系国家为公共目的(兴办公益事业,服务于公共利益等),依据法定程序,强制性地取得私人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是公共权力对私人财产权的一种割让行为。世界上大数的国家都制定了与土地征用相关的政策法规,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日本、加拿大和韩国的征地制度,以供我国征地制度改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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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土地征用目的之研讨
近几年来,各地基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皆大兴土木进行各类建设。在各类建设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土地使用问题。在土地使用制度方面,因我国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故一直沿用的土地征用制度,主要的就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征用变为国有,再由国家让与给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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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土地征用的简介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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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土地征用的正当性分析
我们经常看到的消息是某农村的农民因为得知所在地方的土地将被政府征用,于是抓紧时间连夜建造房屋甚至是楼房。接着是政府连夜突击检查这些被称为违章建筑的房屋,最终这些违章建筑被拆除大部分,少数所谓“钉子户”因为“抗法”被绳之以法关起来了。 农民为什么这样做呢?政府为什么采取这样的措施呢?政府的这种合法行为是否正当呢?是否存在对农民的歧视呢?歧视性的制度设计在道德上又有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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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什么是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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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征用土地概述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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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该宗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 号,宗地编号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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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取得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是有允许进入市场。但是,由于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已为必然趋势,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效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收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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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 《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让划拨土地住宅连同底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 《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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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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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号 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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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1-6-15 执行日期:2001-6-15 失效日期:2005-5-2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及程序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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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城镇建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拉萨市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下简称“城镇”)规划区范围的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地下资源、埋藏物、隐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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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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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办理科室 土地管理科 (3)程序 一、受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管理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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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27日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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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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