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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主管委办局 发布文号: [83]民民字第143号 市政法委委员会:  根据民政部(83)民20号文件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将我局(82)民民字第173号《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外国人婚姻登记工作中的几项规定》中,有关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同本市公民间婚姻登记部分进行相应地修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规范经营性婚姻介绍和婚姻登记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婚姻介绍、婚姻登记及与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婚姻登记接受采访时表示:如今婚姻登记更方便了。 无户口簿可办理登记 在特定情况下,办理婚姻登记时可“放宽”对户口簿的要求。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姻登记条例] 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一、查询资格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二、查询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姻登记条例] 最新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保障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登记条例] 如何查询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济宁市中区婚姻登记处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结合,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好,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提供周到服务。 为方便当事人,登记处拆除了以前办公高台,设置了加宽的平台,并在服务大厅内配备了休息座椅、书刊杂志、饮水机等。为保护当事人隐私,该处对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 婚姻登记档案室进行了分离设置,为每一对婚姻当事人提供了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方便了当事人。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姻登记条例] 广州市婚姻登记处
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婚姻登记处一览表 办事机构 电 话   地 址 越秀区  83303086  光塔路21号3楼 海珠区  34280674  海联路160号2楼 荔湾区  81379313  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 天河区  38622086  天府路1号大院3号楼1楼 白云区  86393004  广园西路350号2楼 黄埔区  82298268  港湾北路西三街14号2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登记条例] 什么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咨询: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单位是什么? 律师解答: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政府 发布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修正) 上海市人民政府 (1995年9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9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已经2003年11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代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姻登记条例] 贵阳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文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贵阳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已经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修正) 四川省人民政府 (1996年1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姻登记条例] 河南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1995]6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中国公民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婚姻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华侨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政部令第1号 第一条为加强边民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边民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市、区)境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成有关协议的,适用协议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 本市居民之间、本市居民同外省市居民之间在本市范围内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婚姻登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由市民政局办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结婚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8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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