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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条件] 可撤销婚姻
问:被人贩子卖给他人做妻子,强迫办理了婚姻登记,婚姻能否撤销? 答:根据法律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若被贩卖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法院提出,但超过一年的法定期限,则不能撤销。
咨询律师: 胡骅
以上就是关于“处理彩礼纠纷须注意哪些要点”的介绍。在日常审理彩礼纠纷案中,法院遵循的是高度概然性原则,即只要当事人所举证据足以让法官对案件的法律真实产生高度信任,并能排除其它合理怀疑,那么就可认定该法律事实达到客观真实,法院可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重婚与非婚同居有什么区别?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非婚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咨询律师: 胡骅
[结婚彩礼] 彩礼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关于彩礼分割与返还问题的法律规定彩礼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的赠与不同,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付彩礼和收取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也关于彩礼的返还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因同居关系引起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同居关系纠纷如何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前婚后协议] 最详婚前法律须知
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另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五种,写双方及各自父母的名字。大家都有权利,可能最公平合理。 子女生育 是否生子的约定 最高院的观点,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
咨询律师: 胡骅
这种情况下,那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民事诉讼解决。如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可根据结婚证上的照片确定真实婚姻当事人,或对其申请结婚时的笔迹、手印进行鉴定,以确定冒名者的真实身份。在确定真实身份后,为其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颁发离婚证,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如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则可以冒名者的真实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原告瞿某与一名自称姓名为黄某的女子进行结婚登记。而后,领证女子与原告共同生活不足半月即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原告瞿某以黄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法院查明原告起诉时提供的结婚证、身份证上的黄某不是同一个人,被告系冒名同原告结婚。 冒名领取的结婚证效力如何? 通过上文可以我们可以看出,冒名与他人结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彼此知情,一种是一方知情另一方不知情。该类婚姻一律定为无效是否合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同居当事人之间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原则比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也有部分是例外: 相同之处在于: 双方在同居前或是婚前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不同之处在于: 1、同居生活期间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于同居关系我国的法律态度是不保护,因此当您起诉到法院要求只解除同居关系时,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为人配偶的,提出要求第三人与自己的配偶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受理。 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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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父母反对子女婚姻的例子,即便如此,但是也不可以通过限制别人的人身安全,如果确实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我们同样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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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 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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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被告自由相识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后,双方先后生育三个子女,原告因双方都是各自生活,各自工作,对方了解不多、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为由起诉要求将小孩全部判给被告。 被告不作答辩,也没有到庭参加开庭。 案件结果:并没有因为被告不到庭不答辩而无法审理,法院依然进行正常程序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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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被告张强答辩应诉亦认为与刘美系同居关系,并同意解除同居。 【法理评析】 事实婚姻作为同居关系的一种特例,《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应理解为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应符合主观、客观两个要件。 (1)客观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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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分手费由此产生,且经常通过分手费协议的方式来实现。那分手费协议有效吗?分手费纠纷层出不穷,很多时候就是约定分手费的时候不明确,那约定分手费要注意什么?本文就此介绍如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彩礼] 彩礼纠纷
订立婚约和给付彩礼,是我国古代遗留下来的传统,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仍然流行,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为了能够娶到媳妇,往往送给女方一份较重的彩礼,但是如果婚约被解除或者刚刚结婚就离婚,女方又不愿返还彩礼,这将对男方家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婚姻法》解释(二)对彩礼应否返还的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解决彩礼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解决此类纠纷,首先要确定彩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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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协议] 夫妻间忠诚协议的效力
某按照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补偿自己25万元。后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解除夫妻关系,马某赔偿王某20万。 那么,什么是“忠诚协议”,法律效力如何,签订“忠诚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忠诚协议”的界定 1、定义: 夫妻“忠诚协议”并非法律上的专业术语,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学理上及司法实践中对“忠诚协议”也有不同的认识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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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保证书”效力终极论证 作者:逯献旭 从多年前夫妻之间就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忠诚协议书、保证书”,内容大体为:一方出轨或者有暴力行为,另一方支付多少财产或离婚时净身出户。针对这样的协议,全国法院判决不统一,但总体还是倾向于此种协议无效,但有些法院仍会将涉及财产额不是太大的认定为有效,想必法院的出发点也是为了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但是又岂能以金额大小来判定有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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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一)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这两种。而第二种是一种笼统的规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主要根据《母婴保健法》等相关规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并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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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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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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