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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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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人能收养几个孩子
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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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三、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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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人应具备三个条件
收养人既无亲生子女,也无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符合我国独生子女的政策,也有利于被收养人的成长。 2.收养人要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能力。所谓抚养教育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在身体上、经济上、智力上、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备良好的条件,能够履行父母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能担当起监护的职责,给被收养人一个比较好的生活、成长的氛围。 3.收养人需达到法定的收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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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既不满十四周岁的失去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儿童。 收养是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的一种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就是各方要在收养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即合意,而且这种合意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内心真实愿望的体现,胁迫、欺诈等将会导致收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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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判决维持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次起诉,人民法院是否作新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判决维持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次起诉,人民法院是否作新案受理的批复 (1987年2月11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法(86)民行字第10号请示报告收悉。 何品善诉何建业解除收养关系一案,终审判决维持收养关系,半年后,何品善再次起诉要求解除,人民法院是否作为新案受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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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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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送养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送养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 1、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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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是中国一项古已有之的制度。它一方面使一些没有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到做父母的乐趣,另——方面,它可以使一些失去父母的孩子得到父母的关爱。但是收养子女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很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三类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送养人是指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领养的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 《收养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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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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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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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我国许多地方发生洪水灾害,很多孩子成了孤儿,出于爱心,不少市民希望能收养孤儿,但不知道收养程序、收养人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故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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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收养法》的规定,正常的收养条件是:(1)收养人的条件主要有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年满三十周岁,且必须同时具备;(2)被收养人的条件必须是未满十四周岁、且是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3)当被收养人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收养人可以在有子女的情况下进行收养,还可以收养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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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谷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中,双方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男孩的抚养问题成为了案件的焦点。因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男孩的抚养问题在离婚案中不能处理,可孩子还小,他的抚养又不能不考虑。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男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口头协议。 陈女士与韩先生有一女小雪,并收养了男孩小贺,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在共同生活中,陈女士与韩先生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为此,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韩先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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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到这个项目的有收养意愿的家庭是否都能收养震区孤儿? 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收养关系确立的要求非常严格。虽然把孩子接到家里,让孩子重新体会到家庭的温暖非常重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适合到一个新的家庭,也不是所有的家庭都适合接受孩子。 但不管我们中收养几个孩子,收养他们的以后就是亲爸亲妈,而我们就是他的干爸干妈,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爱心让孩子感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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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人条件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上述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无子女是收养人应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因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一般只能生育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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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收养子女有关规定
收养子女的有关规定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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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领养小孩的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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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什么人可以被收养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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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广东放宽收养子女条件
民政部于今年5月25日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后,广东省民政厅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广东收养子女实施新规定,条件放宽程序统一。 据统计,自1992年《收养法》颁布实施至1998年底止,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共办理收养登记11615条,其中国内公民收养7777宗,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收养383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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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0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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