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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问答
即使行人违法横穿公路被机动车撞伤,机动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原来一般是事后介入,现在则可以预付医药费了。日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下称规定)已由公安部制定颁布,并于2005年5月1日实施,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问: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一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 一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二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咨询律师: 刘波
[处理规定] 处理违章的办法
其注意事项,让其通行,必要时提供警车开道护送并与沿路民警说明情况,确保其通行。 (3)确实无法通行的,必须耐心解释清楚,告知绕道线路。 24、遇有由于民警原因,导致违章者反复往返引起不满的,怎么办? 首先应向违章者赔礼道歉,稳定情绪,取得谅解,并想办法尽快帮助解决问题,消除不良影响。 25、遇有客车超载,驾驶员车主拒不接受处理,并鼓动乘客围攻交警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处理规定] 识别假牌假证的四法
某在对车内物品作进一步检查时,又发现两枚自制炸弹。经过**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审讯,此人名叫韩某,男,29岁,家住**市*城区,是一起杀人劫车恶性暴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四、看神色 俗话说:做贼心虚。我们学院的同志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一些使假牌假证或挪用车辆号牌的司机,也同样有此心理。他们在驾车行驶中遇到交警,要么突然减速,要么突然加速,要么神情自然。
咨询律师: 刘波
[事故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谁负责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咨询律师: 胡骅
[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再说谁撞的了,要看谁没让。现在判定责任是看谁没有让,前面说了29条“私了”的条款,这里就不重复了,之所以是全责,仔细研究,那就是没有“让”这一个字。该让的,你没有让,那你就是全责。比如,你从胡同出来,主路的车把你撞了,可是全是你的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颇为重要的一道工序,现场勘查粗枝大叶,不全面、不细致、不准确,将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出现案件定性错误现象。严重的还会造成冤案,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身心上的伤害。 一、接警问清案由。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
咨询律师: 胡骅
[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法律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有: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办案人员必须做到六公开: (1)公开办案人员的身份; (2)公开告知各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3)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出示现场记录图、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 (4)公开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和责任认定结论; (5)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 (6)公开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事故调解的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处理规定]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集成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集成 保定交通事故问答1 什么叫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陈其象律师特别策划推出《律师教你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涉及交通事故如何“私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什么是交强险先行限额赔付责任、交通损害如何赔偿等内容,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更多法律帮助;同时,也提醒大家谨慎驾驶,杜绝交通违规,避免交通事故。 但愿我们永远都怀有一颗悲天悯人的敬畏之心! 附件1:《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附件2:何谓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常识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注意哪些处理常识呢 ?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是多久?很多人是不知道的,不过没关系。律咖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间的表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事故人人都不想发生,但是在街头巷尾却是常常看到惨剧发生,在此我除了呼唤人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外,还是有必要说一下,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人们应该怎样面对,通常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如果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没有人员伤亡,只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有轻微损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咨询律师: 胡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2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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