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处理 > 事故调解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事故地点: 市 路 当事人情况: 张三(行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联系方式 李四(驾驶员): 事故经过: 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发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何后果(后果应尽量描述详细)。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责任。(详情见 公交认字(200 )第 号) 经调解协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关于审理侵权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结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缺少依据、杂乱无章的状态。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比例最多的当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据统计,我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 交通事故总量由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2年77万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1986年的5万人上升到2002年的10.9万人,年均增长5%;交通事故的数量及死亡人数已经连续10多年居世界第一。因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约占人身赔偿案件的80%,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已成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不仅要重视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而且在民事赔偿的程序上,《解释》应当对现行的调解前置程序予以革新。 所谓调解前置程序,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必须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处理。这种作法的基本依据是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从规定的调解书不同,《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书一旦签了字,就生效,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是一种司法裁判文书,而本条规定的调解书就没这么强的法律效力了。 【法条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偿的,不应支持。 行政调解是《道交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一。对调解书效力的认定是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 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下可以事后到交通警务部门请求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交通警务部门会提供认定材料,便于双方凭此依据到保险公司理赔。但在交通事故因为涉及到人员受伤较重,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一般是在进行一定的调查、勘测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这里,对于作出认定前的必要调解很重要: 一、 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答: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起十日内书面申请。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一般什么时候调解?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 30 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 15 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2 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进行,能较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期限短、效率高的优点。因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交警队:(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条件的规定,也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的必经程序。首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或检验鉴定结论;其次,事故双方就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要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公安机关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的,所以只有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能受理;然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公安机关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行政活动强调行政效率,特别是在当前交通事故频发和行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无限期的等待事故当事人的申请;另外,公安机关调解并不是最终的调解或裁决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损害赔偿争议的问题,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和要求,则不予调解。上述赔偿项目应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结算费 用;赔偿的标准则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情况,确定承担损害后果费用的全部或一定比例。协议事项必须逐项分条具体叙述,数额要大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办案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几份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范本 原告方:某某 被告方:陕县宏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某某诉被告陕县宏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双方协商,已同意和解,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对于20____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甲乙双方经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协议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经过:___年_月_日
咨询律师: 胡骅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行政调解是《道交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一。对调解书效力的认定是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咨询律师: 胡骅

处理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