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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可以只买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国家为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因工而受到生命健康威胁时能获得一定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而不购买其他的保险呢?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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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案件
2013年9月7日--9月8日贵阳境内大范围小到中雨。 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告南明人社局具有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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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精要及赔偿标准
本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国务院法制办相关复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的相关规定及答复,总结了工伤认定的24种情形及相关认定要点,并基于《工伤保险条例》汇总了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供实务中参考。 第一篇:工伤认定实务精要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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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3、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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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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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2015工伤认定及1-10级赔偿标准
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3、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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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8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14代替gb/t 16180-2006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附录a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附录c(规范性附录)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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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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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新工伤认定标准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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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0日16时30分左右,李某在烟台某公司车间上班,当时用水管接水,同事朱某在作业平台上控制水阀,李某在平台下面用水管接水,俩人一边工作一边说话,水满后,李某让朱某关水,因言语不和,朱某从平台上跳了下来,拿着壁纸刀将李某左前臂、右手手背、脖颈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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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什么情形构成工伤
列举出包括探望父母、顺路买菜等日常行为在内的四种情形,不仅界定和拓宽了“上下班途中”的概念内涵,有助于规避司法实践中的认知歧义和裁量各异,更彰显出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人性化关怀,堪称法治进步和文明提升民生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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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法明确4种上下班工伤情形
法定期限能否扣除或者延长;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如何衔接处理等等。”孙军工说。 针对上述新问题,20日发布的这份《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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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新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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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关于工伤认定的有关答复
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11个批复文件 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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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持了工伤认定结论。 【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分歧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工作琐事发生纠纷,经其他员工劝停后再起争执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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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李军(化名)从原单位退休,但李军不服老,又到另一家公司打工,谁知在工作中受伤。这是否属于工伤引起一系列的官司,并给司法机关带来难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在务工中发生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一审、二审对此有不同定论。此案最终以李军所受伤害不是工伤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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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2014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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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私兼顾外出期间伤亡的工伤认定 作者:曾照旭 李圣阳 【案情】 邱x的丈夫夏x,是第三人供电公司物资供应站站长,与供电公司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供电公司与xx公司签订有货物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货物由xx公司送货上门,并提供增值税发票结算货款。 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夏x开私家车和邱x及其姐姐一同前往赣州。到达赣州后,夏x先去了xx公司值班室取发票,后在赣州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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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的案例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工伤类 目 录 (一)上班时间因私外出发生交通事故,不构成工伤 (二)虽无书面劳动合同,间接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第一天上班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 (三)侵权缘起第三人,工伤职工获双重赔偿 (四)工间休息被打伤构成工伤,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裁决被法院撤销 (五)30年前工伤,30年后索偿,法院认为已享受工伤待遇驳回诉求 (六)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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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农村户籍,且女职工在事故发生时不满55岁,仍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点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城镇户籍则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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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5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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