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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是九级伤残
鉴定为九级伤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 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1/3
咨询律师: 胡骅
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 即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2007)行他字第9号答复所确定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外出因工受到伤害的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赔偿要掌握三个重要时效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时效。 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关于工伤的基本法律知识
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为工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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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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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的案情、不同的行政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益大小不同,证明标准也必然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适用的是清楚而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采取优势或者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在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形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所依据的证据应当是清楚的、有说服力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2001年6月15日 法行[2000]26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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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总务主管之死”算工伤吗?
因工作遭报复“总务主管之死”算工伤吗?律咖网小编整理了“总务主管之死”问题的解读: 事件经过 李某是某电器厂的总务主管,负责该厂的人事、保安、维修与报关等工作。 去年4月13日8时左右,因保安员张某在保安员会议上出言顶撞而遭到李某的训斥,张某遂起了报复李某之心。 次日中午12时许,李某打卡下班后去工厂食堂就餐途中,张某手持铁管猛击李某,导致李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发后,李某的母亲吴某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经调查于同年7月3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李某死亡属于工伤。 电器厂不服,向某行政复议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认为李某当天12时许已经打卡下班离开了工作岗位,其遭受暴力伤害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场所内,也不属因履行工作职责(事实上是去吃饭)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情形,故社保部门认定李某被张某殴打致死属于工伤,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行政复议部门认为电器厂的申请有理,遂作出撤销工伤认定书之决定,并责令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内重新作出决定。李某的母亲吴某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和精神是保障无恶意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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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工伤制度起源,还是通勤工伤的立法表述,尤其是我国通勤工伤的立法变化,都可以明显的看出“上下班”的限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违反用人单位用工纪律擅自脱岗提前下班;另一种是通过请假请示等形式活的用人单位同意而离岗提前下班。对于违纪提前下班的,用人单位通常不承认期间发生的通勤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但笔者认为,“违纪”提前下班也属于上下班范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标准] 2016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
工伤伤残等级如何评判,不同等级,不同致残原因如何赔偿?尽在本文小编整理的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细则。 工伤赔偿数额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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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工伤认定的证明标准——山东枣庄中院判决枣庄xx纸制品公司诉枣庄市台儿庄区人社局工伤认定案 裁判要旨 在行政诉讼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所依据的证据应是清楚的、有说服力的,相对于原告的证据具有明显优势。 案情 贾某某生前系原告枣庄xx纸制品有限公司工人。2010年12月10日22时许,贾某某在枣庄市台儿庄区长安路党校东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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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003年12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8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7级为12个月本人工资;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职工本人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标准] 请问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咨询律师: 刘波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公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受阻,根据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手段和方法,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评定制度。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劳动法》第67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下月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护理费将有不同程度的上调,调整额度最高直涨202.13元。调整范围为去年年底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关于北京市2009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具体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低于1863.13元的,调整到1863.1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低于1490.5元的,调整到1490.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标准]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前提条件。符合《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工伤有医疗期的规定,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医疗期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关键词」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申报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5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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