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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怀孕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怀孕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潍坊市出台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分流安置,潍坊市出台了《关于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意见》。该《意见》对实行协议保险劳动关系的人员、协议期限以及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 实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原则上适用于男性年龄 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
咨询律师: 胡骅
对此鱼峰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建筑公司支付给覃某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生活补助费1万余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的解释,“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我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即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咨询律师: 胡骅
7名名牌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入职8个月后相继辞职。单位以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且对方应聘是为“套户口”为由,拒绝放行档案,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昨天记者获悉,崇文法院判决单位放人。 硕士研究生小亮(化名)2008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当年7月,他与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国建筑公司)签订合同,期限是5年,见习期1年,单位解决北京户口。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终止必须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劳动关系的终止(包括解除)涉及到很多东西,比如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个人档案的移交、工作的交接、工资的结算等等诸方面。对于这种关系的终止,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是不可能进行双方配合的。 劳动关系存在着一定的连续性,在存续期间,双方存在着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结束,不可能是双方一句话不说,就可以自动结束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规定支付伤残津贴。 案件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企业与因工伤残的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1、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保障,故今天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通知贵公司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请贵公司依法支付我的工资及各项工伤待遇。为谢! 此致 员工: 年  月  日 注:如果公司无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存在,那要辞工最好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注:辞工书写好交公司之前应复印几份留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出具什么证明?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五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劳动关系] 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
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的请求,本会难以支持。 案件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何某能否以怀孕为由要求恢复已解除的劳动关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时间节点问题,何某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并未告知单位自己已怀孕,因为当时其本人也不知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程序应该是公正、平等、合理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解除劳动关系] 准研究生如何解除劳动协议
自己能上研的话,此时要考虑的就是如何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却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如果解决不妥,即使考上研究生也会遇到诸如调档等多方面的麻烦。假设你和用人单位解除不了用工协议,学校会按照就业协议书上的地址,把你的档案发到用人单位,那你调档的时候会更加困难。因此看起来不太重要的事情没处理妥当,会让准备大半年的研究生考试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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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违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部分2005年底合同到期的员工不再续签合同。我的合同也在终止合同之列。本月初我收到单位的书面通知,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合同已期满,且我在怀孕期间工作曾出现差错。企业就这样终止了我的劳动关系,合理吗? 答: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认为,1.企业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至劳动关系终止时月薪8700元(以下权将其作为劳动关系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使用),从未与单位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初,因经营不景气,单位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便于5月27日突然在单位门前张贴《通知》,以吴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宣布终止与吴某的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纠纷,经调解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解决冗员问题无疑是一个非闯不可,也绕不过去的关口。如何才能顺利地闯过这个关口?一方面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要为市场就业机制和新型劳动用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笔者通过对重庆市39家国有企业下岗(分流)职工劳动关系的专题调研,梳理出理顺劳动关系的四大难点,对其成因和后果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辞职不成反被“天价索赔”,唐德连终于和原单位达成协议。“最贵员工”辞职了1月17日,对于辞职不成反被提起“天价索赔”诉讼的唐德连来说,这一天心情复杂。终于和原来的单位达成书面协议,办理了离职手续,“真没想到一件简单的事情,会经历这样复杂的过程。”他说。一封辞职书,引来天价索赔。26岁的唐德连原在北京石油机械厂(下称北石厂)工作,2003年7月他与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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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们注意了:若前单位没有按时为你缴纳社保金,你需要在辞职后两年内提出补交要求,延期后将无法得到劳动部门的受理。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其中还明确规定单位若拒缴欠缴社保金,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可追讨 据悉,社保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简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对已退出的困难企业,经重新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追加补贴,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支持区县属困难企业整体安置职工,根据区县财政状况,按照市属企业补贴标准,市再就业资金给予70%—90%的补助。 凡职工债务不能一次性了结、经济补偿金不落实的企业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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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理顺原有的劳动关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36号)第二条第六款第(五)项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挂靠等手续。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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