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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瞻:选举法修改步子迈多大?
发表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99

走过2009年,中国经受了全球金融危机前所未有的考验,率先迎来了经济复苏的春天。作为中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2010-2020中长期规划关键十年的起步之年,即将开幕的中国“两会”,将为中国是否能达成10年后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下基础,因此也备受海内外关注。 

每年“两会”看点非常多,今年亦不例外,其中人大代表选举法的修改最值得期待。中国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法制定于1953年,1979年重新修订,而后又经历过4次修改,今年是第五次修改。这次修改首度提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应与选民见面等。人们期待,这部邓小平曾亲自主持制定的法律进一步完善,推动中国民主进程再迈一步。 

选举法修改步子迈多大?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开幕,会议的主要议题除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6个常规性报告外,另一大看点是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中新社22日报道,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已先后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核心内容是拟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以增强人大代表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 

分析人士认为,该修正案如在本次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将迎来“同票同权”的新时代,这将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制定于1953年的中国首部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比如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其后,选举法经历数次修改,最终将全国和省、自治区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确定为4比1。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分析,现行选举法对城乡居民按不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有其历史背景。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需要逐步采取措施,在法律上确保每一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享有和实现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 

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是实现其他基本权利的重要基础。对选举权的制度安排,往往成为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窗口。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提出建议,要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立法时的总要求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体现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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