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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勤:推进手机与网络实名制关键解决五大难题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33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指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保障安全是第一责任。李毅中表示,网络安全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实施手机、网络实名制。

手机用户和网民在中国有庞大的数量,且大部分是不施行实名制的,但是从世界的趋势来说,为了维护信息安全?实行实名制应该是一个趋势。手机、网络实名制话题已成为近期各方关注的热点,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已成为大家的共同心声,而实名制在维护网络安全中有什么实质意义?制订实名制具体细则要重点解决好哪些环节?为此,记者采访了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研究员丁道勤先生,请他对这一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实施实名制,对维护网络安全有什么实质意义?

丁道勤:通常来看,网络用户实名制客观上有利于网络尤其是电子商务中诚信体系的最终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防范“网络暴力”,有利于保障网络信息和内容安全,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和网络用户权益,进而促进信用社会的建立。手机用户实名制则是遏制垃圾短信的一项重要制度,客观有利于防止手机诈骗,净化手机通信环境。

记者:手机和网络实行实名制有什么区别?这两者在制订实名制细则上各有什么特点?

丁道勤:我个人理解,所谓网络实名制,应该包括网络信息服务主体(网站)和网络用户实名制。根据原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以及以其他方式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科学技术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中国长城互联网等)不得在已知或应知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备案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换言之,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是个人网站,都必须在备案时提供有效证件号码。实质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主体的实名制备案已经实施,并将严格执行。

当前所称的网络实名制实际上是网络用户实名制,是指将上网用户的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联系及统一的制度。所谓手机实名制,即手机用户实名制,是普通用户到电信运营商入网时,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提供自己的有效信息,电信运营商按用户真实身份进行入网登记。从用户实名机理方面,二者大同小异,均需要用户提供有效信息,但基于电信网和互联网的不同特点,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实施细则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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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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