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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网络实名”法律遭遇执行难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246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日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个要求“网络实名制”地方性法规。但近一个月时间过去,这部法律依旧被束之高阁,当地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措施。

《条例》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随着网上交流方式的增多,网民、网吧数量快速增长,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以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说话者必须对自己的言语负责!过去许多网民采用极端的语言攻击他人,窥探别人的隐私,给他人造成巨大损害,所以通过立法来规范网民的行为。”杭州市人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但时间过去20多天,条例规定的“登记有效证件”没有得到具体实施。在杭州网的论坛里,记者要求注册发帖,网站只需要记者提供用户名、密码、电子邮箱等几个信息,全然没有要求登记身份证明的踪影。记者注册了一个账号,10秒钟左右搞定,随后就可以自由发帖了。

杭州网、19楼等当地多个知名网站的论坛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所在的网站还没有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准确核实网民信息,很难做到。”杭州当地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我们怎么核实,是让网民来我们网站当面验证,还是在注册时要求网民真实填写相关信息?目前还没有细化的规定。

事实上,“新规”一直饱受社会各界质疑。许多专家和网民担心,“网络实名制”会影响网民的自由表达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网络监督在中国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比如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网友的暴料,引起社会的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在新增的举报渠道中,网络就是其中之一。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杨建华表示,实名举报是要承担很多风险的。就目前而言,政府方面对于网络监督应当“鼓励”而不是“过滤”,及时解疑释惑,引导网上舆论。

此外,专家也担心“网络实名”会影响公民的自由表达意愿。近年来,党和政府各级领导与普通民众通过网络交流日益频繁,互联网已成为当前中国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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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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