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人身损害 > 侵权损害赔偿 > 网络侵权损害赔偿 > 律师请挤上网络营销的早班车
律师请挤上网络营销的早班车
发表时间:2012-12-15 浏览次数:22

营销,一个在我们生活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词语。

早几年,当各行各业,不同的商人早就将营销融入自己的行为和血液中的时候,法律行业,正处于辩论阶段,对律师需不需要营销?正在打一场攻防战。而大部分的律师,在观望这场战争的同时,对营销这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抱着怀疑和抵触情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人万人谈营销。

当互联网的春风在中国大地吹起,感觉一夜之间,一部分具备营销意识的律师和律所,乘着这阵春风,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于是,越来越多的律师和律所,加入到这个营销的行列来。虽然如此,相对于其他行业,营销的意识及行动力,在法律行业并不普及,也并不受到特别的重视。

律师有必要营销吗?

以下是笔者的两个小经历。

一次,有幸认识了一位行业内知名的律师,更有幸听他介绍和参观了他的律师事务所。整个过程,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事务所的宏大和气派,更不是接待人员的专业和礼貌,而是一个叫市场拓展部的营销部门。听此律师介绍,这个部门成立的时间不长,但在不断的摸索和实践的过程中,已成为带动本所实现根本改变的一大动力引擎。现在,他们正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个部门,同时,也更注重通过网络开展营销。

遇有空闲,笔者常参加些户外运动,行内人士雅称背包族。在一次爬山的队伍里,刚好有一位入行时间不长也不短的律师,业绩做的并不好。整个聊天不短,但从他的讲话里,得到的信息是我的业务水平并不比其他律师差、我还要不断提高我的执业水平,但营销,不是我们律师需要和应该去做的。

听之,笔者长时间无语。

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说过:不久的将来,根本就不存在互联网公司,因为每一个公司都是互联网公司。笔者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律行业将不再有人去讨论营销,因为每一个律师都会营销。

同时,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重要,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的渗透越来越明显,律师通过网络进行营销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

网络营销的早班车马上就要开动。

掉队的律师,请挤上网络营销的早班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律师请挤上网络营销的早班车”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