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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论刑事责任年龄
你好,请问刑事责任年龄讨论? 昆明律师 解答: 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为了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有人提出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解释]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你好,请问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重庆律师 解答: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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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7号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怎么判?真心真情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量刑标准: 一、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解释]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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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 法发[1996]32号 1996年1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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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管辖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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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导语:新《刑事诉讼法》已经颁布实施,并已正式生效。小编特意整理了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供大家参考。对于有刑事诉讼法律咨询疑问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挪用公款案应用法律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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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此规定与最高院的解释相辅相成,共同适用于刑事诉讼各个程序。 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管 辖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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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6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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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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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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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中有关公安机关的规定。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1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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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对未成年特殊保护程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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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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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刑诉法证据的证据能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 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可见,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的关联性密切相关,关联性是证明力的基础和根据,证明力则是关联性的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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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管辖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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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1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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