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行政监督法 > 行政监察 > 行政监察主体 > 双规在哪个阶段能使用
双规在哪个阶段能使用
发表时间:2015-03-19 浏览次数:147

“双规”指县级及以上纪检部门“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 、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

根据双规的适用条件,双规的使用阶段是:

a、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b、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c、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当这些条件具备的时候,监察部门就可以采用了,基本在案件的初始阶段,监察部门以及掌握一定的材料的基础上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双规在哪个阶段能使用”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行政监察主体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9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