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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
发表时间:2015-07-21 浏览次数:172

北京7月21日电(于子茹)今天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会上,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陈正云表示,涉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

“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陈正云表示,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抱团”腐败,共同犯罪,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陈正云说。

“这些人不管是贪污、受贿、挪用还是滥用职权,其实是在与老百姓争利。他们的犯罪行为,直接破坏着我们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最高检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说。

据了解,在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将重点惩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在重点人员上,要求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陈正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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