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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由社团组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表时间:2012-07-05 浏览次数:344

2009年9月1日上午9时全国首例由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清镇环保法庭开审。案件起因源于百花湖区域内一幢名为“百花城堡”的烂尾楼,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没有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该烂尾楼对饮用水源及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故将对方诉至环保法庭。但该案开庭审理不到一个小时,原告即表示愿意撤诉。

此案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包括境外媒体在内的诸多媒体搭起了“长枪短炮”。

百花湖小岛上的烂尾楼

百花湖是贵阳市民的“三口水缸”之一,“百花城堡”正位于其内的一个小岛上,据悉,这幢烂尾楼已10多年没人打理。

经查明,1994年11月14日,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与第三人李万先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位于百花湖乡三堡村屯坡脚的面积为800平方米的土地转让,出让期为50年。规划为建设冷饮加工及宿舍、办公室。李万先应在1年时间内修建完成建筑物。“如延期1年后仍无法竣工,将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

但10多年过去了,李万先的冷饮厅项目——“百花城堡”仍未完工,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也未按合同约定收回土地及地上附属物。

十多年隐患一个月解决

“今年5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收到举报信后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7月8日,我们就向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律师函,要求他们1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原告代理律师冯秀华说。

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在此后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回复中表示,“该问题已立案调查,将及时回复处理情况”。

然而,直至7月27日,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仍未履行职责,中华环保联合会遂向环保法庭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环保法庭向各方送达了诉讼通知书,并向被告及第三人讲解了法律规定。7月28日,清镇市即作出《关于无偿收回清镇市百花湖冷饮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表示将无偿收回李万先所使用的土地和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并在开庭前主动完成了相关程序。

社团公益诉讼应在全国推广

“所以,我们决定撤诉。”中华环保联合会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说,“清镇市国土资源局能积极改正,我们表示认可和欢迎。既然诉讼的目的已经达到,也消除了污染隐患,我们愿意当庭撤诉。社团公益诉讼值得在全国推广。”

“没想到审理的效果这么好!贵州是一个非常重视环保的省份,环境保护需要的就是人人参与、全民监督。”冯秀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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