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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关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财政部 【颁布日期】1995.07.09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1995.07.09 【正文】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间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做好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机关检查监督。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时,如何成立清算委员会? 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特别清算,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中外投资者、有关机关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指定。特别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主任行使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清算委员会行使企业权力机构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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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普通清算程序
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因为提前终止企业进行普通清算,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终止企业和进行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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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四)
真实地陈述其所在地拥有的财产状况及所在地面临的问题,包括财产的总额、财产的类别、财产分布以及其他可资利用的财产等。 企业法人与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⒏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破产财产和确定后,就可对破产财产进行处理和分配。清算人应提出破产处理与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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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1999]外经贸法发第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行为,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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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投资者),根据本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创业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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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外字[1987]第33号   去年以来,各地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过程中,反映了一些政策业务问题,为便于各地执行,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的范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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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通知范本”(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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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号  ([1999]外经贸法发第 395号,根据2001年11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分立的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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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3号  现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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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 注册资本金 减资 程序
外商 注册资本金 减资 程序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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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规定
批文或章程及历次补充章程(独资)及其批文; (4)年检合格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 (5)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需省级以上发行的报纸如《南方日报》); (6)我局对申请减资的初审意见; (7)初审时提供的有关资料; (8)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申请表;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10)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11)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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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申报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需提交的文件: (1)呈批请示; (2)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本人签名,公司盖章)、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 (3)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验资报告和近三年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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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问题
在外商投资企业收购或重组的过程中,为了要缩小生产经营规模,可能不少外商想过要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或注册资本。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如确有正当理由,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且不侵犯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减少投资总额和/或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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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流程】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审批及清算程序 一、受理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解散审批程序: 1、 终止合同、章程审批 (1)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清算、终止合同、章程的报告原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2)镇、街道办事处预审并向外经贸局转报企业的申请报告文件(原件); (3)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企业解散决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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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外国投资者到中国开办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都有长期的经营计划,并实际上实施着这种长期的经营计划,取得了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市场经济风云变幻,难免会有一些投资者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不再继续经营下去,需要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关闭或退出该企业。这时候,就涉及到中国有关外资企业终止方面的诸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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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会计证实务辅导: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 3)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与破产财产有关的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 4)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5)依法进行其他必要的民事活动。 ⒋破产财产的界定 破产财产是企业宣告破产时,为了满足所有破产债权人的共同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也即可用于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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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天津市商务委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理程序 (一)申请提前清算企业向注册地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资 料一)所列材料。 (二)注册地外经贸部门按现行审批权限,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 准企业解散的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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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国___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北京设立外资经营“北京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资公司)现制订公司章程。 第二条 外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第三条 外商投资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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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范围
请问商业企业和外贸企业有何不同?佣金代理和居间活动有何不同?若外资公司要从事居间活动,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有怎样的经营范围? 详见有关规定。建议当面向律师请教。请你介绍具体的案件,律师针对具体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你或与律师面谈。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外贸企业简单地说,就是国际间的贸易买卖活动,一般的商业企业指的是国内贸易。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我国有一定的产业指导目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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