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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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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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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进行协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 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2)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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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 程序:一是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 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 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 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 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 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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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如何订立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订立的主体要求。 集体合同的订立一般经过以下程序: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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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因此,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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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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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法人之间、 法人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1.购销合同纠纷;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4.供用电合同纠纷; 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6.承包合同纠纷; 7.联营合同纠纷; 8.运输合同纠纷; 9.借款合同纠纷; 10.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1.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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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 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 撤回要约通知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应当认为要约尚未 生效。 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 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 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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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要约的效力期间
以口头形式发出要约,其要约中定有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在约定期限内作出的承诺,对要 约人有拘束力。口头要约中未定有承诺期限的,仅在受要约人立即承诺时,才对要约人有拘 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对口头要约作出承诺,要约随即丧失效力。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其要约中定有承诺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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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要约的约束力
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要约人即使在要约中规定受要约人应通知其是 否承诺,受要约人也不受约束,除非双方有预先约定,如不通知,则视为以默示方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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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属于合同的范畴.而且,格式合同属于私法调整的合同,即民事合同,不同于属于 公法范畴的行政合同,以及行政主管部门为提高企业的签约水平、减少纠纷的发生而推行的 具有示范指导作用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因此,格式合同主要由合同法进行规制。但是我国 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均未对格式合同作出规定,这是与经济发展的现实不相适应的。正在制定 中的统一的合同法应当总结当前格式合同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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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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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对你发生效力吗?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这个合同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你名义的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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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合同书或者确认书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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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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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怎么办? 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合同,与谁订合同,订什么样的合同。为订立合同与他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恶意谈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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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形式] 合同有哪些形式?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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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位。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   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承诺如下: 1、201x年   月  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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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合同之承诺
承诺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所作出的愿意缔结合同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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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2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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