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一﹑权籍调查    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准备和向法院要提供什么证据? (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公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证明房屋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买卖协议、付款手续、《产权证书
咨询律师: 刘波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自愿、合法、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有的车辆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所有的    牌货车共计12辆(以下简称车辆)全部转让给乙方,车辆基本状况见附件1。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借婚姻索要财物和买卖婚姻相比,虽然都涉及索要财物,但两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前者最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后者则是根本的违法行为。借婚姻索要财物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对婚姻的成立是完全自愿的,因此婚姻关系完全合法有效;而买卖婚姻是违背婚姻当事人意志的行为,属于包办婚姻的一种,法律严格加以禁止。
咨询律师: 刘波
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双方都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购房者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然后,迅速浏览中介方或卖方提供的合 同文本,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对方合同文本不完善或对我方不利的地方。最后,拿出书面补充协议方案以修改和完善买卖合同,要求在达成买卖合约的同时一并签署补 充协议。这种做法一般能被中介和卖方接受,与买方律师提供合同文本的实际效果差不多。只不过该方法对律师的要求比较高。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原告履行的货物为假冒伪劣商品,导致合同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被告可以援引先履行抗辩权,不支付该批货物的价款。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对其要帐费用被告也不应承担责任。原告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西瓜六必治欠款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咨询律师: 胡骅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五项须知 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二、贷款时间应充裕如需办理贷款的应注意,要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预留充裕的时间。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买卖合同的案件来看,这种趋势已经初现端倪。 如何妥善处理这些“政策性违约”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是摆在购房人、卖房人和司法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司法机关对于这些案件的处理,不仅需要实现个案的权益平衡,同时要积极引导对类似案件的规范处理。 ■典型案例: 首付不够起诉解约退房 2010年3月,张小姐通过中介公司介绍,选中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7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250万元。
咨询律师: 刘波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007——0129 合同编号:cx<id>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监制 北京市建设委员 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买卖合同纠纷] 12种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定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  买卖合同。 外籍人士因不属于中国合法的自然人,其合法的身份有待国家公证机关予以确认,因此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定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买卖合同纠纷] 写字楼买卖的一般流程
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卖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房地产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咨询律师: 刘波
许多人所说的“债权形式主义”。这种观点来源于日本,曾经在我国泛滥一时。我曾经在《再论物权行为理论》、《从几个典型案例看民法基本理论更新》这篇论文中对这种观点的起源、理论缺陷和实践错误做过细致的分析。考虑本文篇幅的限制,今天无法就此完全展开讨论。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否定物权行为理论的作用,在房屋买卖已经发生交付而买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这种例子终究出现了严重的“故障”。 1.
咨询律师: 胡骅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
咨询律师: 刘波
[买卖合同纠纷] 销售合同内容
签订销售合同是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得好坏,不仅关系到营销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同时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签订销售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手续都必须合法。这里说的“合法”是指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咨询律师: 刘波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同与您签约的发展商名称一致您也需留心。 您应当和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的或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如不是,则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另外应要求发展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确认所有内容。如果很多您所关心的内容合同里没有体现,就要与发展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特别约定。 在预售契约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一般而言,现行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四。
咨询律师: 胡骅
[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过程中风险何时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当事人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发生以下情形时,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卖方擅自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擅自抵押) 2、一房两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咨询律师: 刘波
在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提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请求,应当如何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首先,如双方就此有约定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应根据约定内容或协商结果予以判处; 其次,如双方无约定或不能协商达成一致
咨询律师: 胡骅
现实生活中很多买卖机动车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过户,但机动车交通肇事后卖方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卖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机动车卖出后卖方已经不是实际控制人,卖方从机动车上也不再获得利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