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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离婚时一方因对家事劳动付出较多而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制度。那么, 家务劳动补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下面请看律咖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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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件民事审判实务49问,只是一个对于实务处理中的问答,它可以作为案件审判的参考,但是是不能用来当做审判依据的。下面就由律咖小编为您介绍 最高院民一庭婚姻案件民事审判实务49问 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最高院民一庭婚姻案件民事审判实务49问 一、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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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重婚罪的法律规定
重婚罪要判多少年 重婚罪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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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前婚后必知的法律常识
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离过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3、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和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7、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8、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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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哪些证据为我们赢得官司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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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姻继承案件应准备的证据
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 (19)其他证据。 二、继承案件证据准备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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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否真的确已破裂作出实质性审查(登记机关事实上也做不到)。尽管登记离婚无论是程序还是成本等相对于诉讼离婚而言极为便捷经济,但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针对于此,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权利。由于是民事诉讼,法院应当遵循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原则,也即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才是法院经调解无效而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那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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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一方出轨,应该怎么办
每对夫妻都希望自己的配偶对自己忠实,但是现实中诱惑太多,难免会行差踏错。若配偶不能忠于自己而出轨,有婚外情,自己该怎么办?以正妻的姿态与小三pk以维护自己的婚姻?还是毅然决然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遭遇配偶出轨又该如何离婚?怎样离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自己的损害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同时也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夫妻一方出轨,这算是离婚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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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可能是婚姻的无情破裂。于无过错方而言,不仅需要承担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更会带来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有此协议的存在,比直接举证要求过错方作出婚姻损害赔偿来得更为简单也更为有效。而于审判法院而言,认定该协议效力的存在,从法律上是对当事人意思自冶原则的一种尊重,同时也表达了法院对于过错方出现婚姻过错的一种惩戒态度,应是一件一举两得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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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简要说说婚姻的问题:1、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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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基本常识
《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多少?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鼓励晚婚晚育。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3.《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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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可以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青春损失费”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但是我国法律中没有这个概念。实践中,解除同居关系时经常有给付青春损失费的请求,也有部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要求青春损失费的,实践中以女性主张该请求为主。 那么,主张青春损失费法律上能否支持呢? 本律师通过几个案例来进行解读: 案例一:甲乙二人是恋爱关系,双方签订协议书,任何一方提出分手支付对方青春损失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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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律师解读最新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引爆了处于离婚战的夫妻间一系列敏感话题,争议最大的就是房产归属,不少人声称新法对妇女不公平。中申律师认为,婚姻法对妇女有众多救济途径,并非离婚了就“一无所有”。 针对《解释三》,媒体曾做过一项民意调查:65.8%的人关注“婚前贷款购房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的规定”;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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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十五、有关小孩探望权的问题。 1、探望权的发生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因此探望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任何人均无权取消父母的探望权。 2、探望权的行使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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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反过来要求弟、妹支付抚养费? 答: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十八、问: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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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多少? 答: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鼓励晚婚晚育。 二、问: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有哪些情形? 答: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问:男女双方什么时候才算建立了夫妻关系?民间的结婚摆酒算不算结婚? 答: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即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办理了结婚登记,才是法律上的夫妻,其之间的夫妻关系才受婚姻法的保护。 注意民间的所谓“结婚摆酒”并不是婚姻法上的结婚。 还有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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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 缔结婚姻的意思须向国家表示。当事人必须主动向国家公示婚姻。男女同居,不向国家公示,未经登记不生法律婚姻效力。男女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具有对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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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的对策
应对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我们给出以下对策,针对文化素养处于较低水平的农村居民而言,要把握其特定的人群特征,给出针对有效的对策及建议,可以缓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出现激化: 1.加强法制宣传和广大农村推行婚姻价值观的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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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问题问答
在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夫妻离婚时股份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股份如果系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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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同时告之委托人,若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五十三条 在法律禁止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间内,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调解法律咨询服务。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案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律师可以告之当事人,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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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2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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