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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3-08-05 浏览次数:417

网友提问:

我妹妹18岁就嫁人了,嫁过去后他老公对她不好,还经常打她,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惠州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

二、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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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4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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