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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刺妻十刀婚姻尽头暴力升级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72

2008年9月24日,黄其仁与妻子段可贝(化名)第二次走进了民政局离婚办公室。决定好和好散的他们仍忍不住互相指责,妻子怪丈夫暴躁、野蛮,丈夫怪妻子恋牌、懒做,你一言,我一语,黄其仁火气越来越大,不由分说,拿起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对着段可贝的口鼻处和手上连刺十刀。三天后,段可贝的亲属忍无可忍,报案至公安局。

段可贝诉称,娘家住在冷水江市矿山乡樊家村,时年21岁的她于2002年8月认识了冷水江市锡矿山办事处长龙界居委会大自己12岁的黄其仁。相识不久,两人就开始非婚同居,直到2003年6月生下儿子后才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黄的个性弱点逐渐体现,常常因一点小事就对她拳打脚踢,很多次将她打得皮开肉绽、头破血流。黄其仁则辩称,段可贝所述基本属实,但自己没有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他还在供述中指责妻子好吃懒做,只知打牌,不管小孩,不料理家务。

案发后,经法院民事调解,黄、段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黄赔偿了段7000元的医药费。段可贝随即向司法机关呈交了撤回控告和请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黄其仁刑事责任的报告。是夫妻情在?还是因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造成恐惧常随?笔者不得而知,只知道问话中段可贝对检察官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我在冷水江市找男的结婚,他发现了要打我,而且不准我带儿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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