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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违反了,自然可以通过相关救济途径解决,甚至追究男方的违约责任。 一般而言,在你们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4)户口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对于分割房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你也应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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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如何写才能免争议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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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2014年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分配。 离婚协议书范本(样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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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能否反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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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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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怎么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需包括离婚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信息、双方对是否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财产的分割、对子女抚养的安排等。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离婚协议的知识内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 根据《婚姻法》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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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周某芬与周某速确认离婚协议效力案 关键词: 辅助证据事实婚姻感情破裂 【案由】离婚纠纷 【审判法院】安溪县人民法院 【案号】(2004)安民初字第114号 【审级程序】第一审程序 【判决日期】2004年8月5日 【原告】周某芬 【被告】周某速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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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写作要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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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完美的离婚协议
现今社会大家都生活在快餐式的节奏中,婚姻生活也不例外。很多年轻一代,在享受了快餐式的爱情,婚姻后,随之而来的不是白头偕老而是无尽的争吵,最后多数以离婚收场!离婚不比结婚那么简单,在我国每年每月甚至每天都会有因离婚而产生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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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必须包含的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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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还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以上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 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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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作者:章丘律师胡安昭 协议离婚作为夫妻双方平等协商终结婚姻的一种方式,民政部门在登记离婚的时候会要求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胡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很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有些当事人往往把离婚协议书写的含糊不清,甚至出现与自己所要表达的内容不符的地方,在此,胡律师做一个简单总结,谈一下离婚协议书书写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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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和仪结婚后没多久,就发现双方的性格不合,几乎是天天吵架。于是在2011年6月10日在东莞民政局登记离婚。在从2010年3月开始协议离婚到2011年12月产生诉讼争议时,双方共签订过三份离婚协议书。 第一份签订于2010年4月13日。 第二份签订于2011年6月10日。 第三份签订于2011年10月16日。 现女方向法院诉称:双方在2011年6月10日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又签订一分补充离婚协议书,根据此协议男方应向女方支付20万元。但男方迟迟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故起诉要求男方支付。 男方答辩:双方已在2011年6月10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办理完了离婚手续。但女方又强迫男方写下补充离婚协议书,不是男方本意,因此无效。 法院最后认为:离婚协议书与补充离婚协议书不存在矛盾,而且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都具有效力,男方应向女方支付20万元。 东莞任莹旭律师说法:在离婚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好几份离婚协议书,而且还会出现互相不一致,它们几间的效力如何呢? 首先,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最强。如果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前还签订有离婚协议书,而且与备案的不矛盾,则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效。如果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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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样本及注意事项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介绍协议离婚要注意的事项,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样写就怎样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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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人因履行财产约定而发生的纠纷,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必须履行。但是王先生在本案中,是否必须要支付这200万吗?王先生如果要想不支付或少支付,就必须证明,小孩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自己受协迫才签订了离婚协议,要求法院撤销这个协议。否则就要支付。因此签订离婚协议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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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须签订《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等问题进行约定。在协议离婚后并不代表就毫无后顾之忧,如果出现以下问题,该如何处理呢? 1. 当一方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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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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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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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前夫罗某因感情不和于今年三月份协议离婚,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一条明确约定婚前属于罗某的一处房产归我所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主张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定实质为男方对女方财产的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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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之间已经就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协议书。可是,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相信这是大家都有的疑问。那么,怀孕期间签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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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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