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赔偿 > 工伤事故赔偿 > 伤残职工因伤导致死亡的是否工伤死亡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伤残职工因伤导致死亡的是否工伤死亡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发表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126

一、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二、1-4级伤残职工伤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1.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5-10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律师提示】

①停工留薪期死亡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②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③5-10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一、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

1.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当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2.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4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范围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律师提示】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享受伤残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伤残职工因伤导致死亡的是否工伤死亡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伤待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