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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咨询律师: 刘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咨询律师: 胡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接下来,就应当走法律途径来解决了,具体步骤如下: 一、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一)向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二)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三)认定工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在申请时可由劳动局提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标准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5、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何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何部门提出?     答: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
咨询律师: 刘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职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如工作证、工资条等即可。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必须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申 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受 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申报]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条件、申请人、认定机构等,才能有效地申请工伤认定,并近而有效地维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会组织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者是区县的总工会,都可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没合同也可享受工伤险。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都得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承担责任。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咨询律师: 刘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延伸阅读: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有何规定?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有何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个人要缴费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申报]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问:我前年从乡下老家到某水泥厂做临时工,因接触的有害粉尘太多,经医院诊断,我已患上了严重的矽肺病。有好心的工友告诉我,矽肺病是水泥厂工作人员常见的职 业病,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农民工由于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延伸阅读: 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外地农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申报]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
工伤如何申报与认定?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咨询律师: 刘波

工伤申报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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