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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7-18 浏览次数:20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发[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

序 言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经验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

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

4.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

5.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

(三)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劳动保障科学技术研究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

(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

21世纪头20年,我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任务。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将更加关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十一五”时期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作出部署,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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