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生政策 > 户口 > 户口管理 > 花钱买户口系违法行为
花钱买户口系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15-08-20 浏览次数:316

早些年计划生育非常严重,一些超生人口就成了上户口的大难题,就滋生了社会上花钱买户口的行为,接下来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只要你肯花钱,包你落户北京。超生?没关系!非婚生育?也没关系!对于这样的户口落户,一名硕士生陷进去了。

硕士毕业生夏某花28万余元,委托王某为其办理北京户口。在户口即将办好之时,王某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抓并获刑。事后,夏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索要28万余元。法院一审支持了夏某的诉求,王某提出上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其间,法官追问原告方是否知道买户口的行为违法。

事件户口即将办成时被查

夏某今年33岁,两年前,他从北京某大学硕士毕业。渴望落户北京的夏某在网上看到一个可以帮忙办户口的帖子。夏某通过帖子联系到王某。

2013年7月12日,夏某与王某签订了《人事服务代理协议》,约定王某为夏某推荐工作并解决户口进京问题,服务费22万元。如果夏某不去上班,则工作单位为夏某缴纳的社保费用等由夏某承担,落户没办成则退款。

协议签订后,夏某按照王某要求提供了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8.09万元。不料,户口即将办成时,王某被抓获,并于2014年9月被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随后,夏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等28.09万元。

一审判决被告返还28万元

一审时,王某辩称,他的朋友刘某在某公司工作,有多余进京指标。于是,他托朋友在网上发帖叫卖户口。不料事情被他人举报,此后,他和刘某落网。

王某说,他和夏某签的合同本质为双方恶意串通,是无效合同,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以及非法利益应当被收归国有。因此,王某请求驳回夏某的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王某向夏某出售《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相关手续触犯了刑法,而该相关手续是取得进京指标进而取得北京户口的条件之一,禁止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双方签订《人事服务代理协议》的目的系购买进京指标进而取得北京户口,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且不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问题,故判决《人事服务代理协议》无效,支持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服,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原告方否认明知违法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的代理人出庭。

王某的代理人称,王某因出卖户口一事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收取的28万余元款项也全部被国家没收,因此无法返还。

夏某的代理人则主张,王某通过交易进京指标获得非法利益受到刑事处罚,而夏某是受害人,王某未能为夏某解决户口,没有完成委托事项办理落户手续,就应该退还服务费。

法庭上,法官多次询问夏某一方是否清楚花钱买户口是违法行为,夏某的代理人说:“夏某是受害者,签合同时不知道对方的行为违法,没有违法故意,所以夏某的行为不属于违法,但是王某不一样,他本身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

提醒市民,这种办理落户开展收费虚假加分业务涉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当事双方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审批工作,双方都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律咖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花钱买户口系违法行为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律咖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咖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花钱买户口系违法行为”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户口管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1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