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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我部于2014年6月13日与世界银行签署了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的《贷款协定》。贷款总额为3500万美元等值。为了切实有效地实施项目,顺利达成项目目标,我部制定了《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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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法规]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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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了规范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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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行为,保障供用电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考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注册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指导、监督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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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法规]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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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 农业排灌:用电管理规范化
承担井以上的线路维护及线路损耗等,并根据每个灌溉井所覆盖的用户情况,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井以下电费收取及相关业务。 管理不规范的影响因素 产权和管理模式的多样化,造成了农业排灌的用电管理不完善、优质服务不到位,也带来了供电设备健康状况差、供电能力差,影响电网运行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供电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在用电管理、设备状况和电能质量、优质服务等方面体现的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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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法规]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
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行为,促进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保证电力交易正常进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包括电力并网争议和电力互联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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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与使用] 供电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供电合同又叫电力供应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供电人是全国各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供电局,用电人则十分广泛,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社团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广大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 二、供电合同的法律特征 1、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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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法规] 供电监管办法
为了加强供电监管,规范供电行为,维护供电市场秩序,保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依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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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法规] 电力法实施细则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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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违法犯罪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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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 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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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 危害电力设施现象的法律透视
本文通过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事例的分析,旨在从法律角度对当前电力设施危害现象作一透视,以供借鉴与参考。 现象一:树线“亲密接触” 镜头:2004年7月12日下午5时左右,天下着大雨,刮着大风,诸暨市浬浦镇上浬浦村一处线路被旁边风吹倒的树木压断落地,因天色已黑,外庄村村民黄某骑自行车经过时,没有看清掉落的导线,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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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用来发电、供电的公共设备,如电厂、变压器、输电设备等。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毁坏、拆卸、割断等等。行为人实施上述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是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可能引起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才能构成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多是为了贪图钱财。 按照中国刑法第118条、119条之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所破坏电力设备谓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汽轮机、燃气机等;水力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力建筑物,如水坝、闸门、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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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 电力设施保护常识
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2、不得烧窑、烧荒; 3、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4、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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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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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 农业用电也要进行“结构调整”
目前的农业用电政策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随着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原来享受低价优惠政策的农业用电,也要进行“结构调整”,以促进农业的发展。 浙江省农办副主任指出,长期以来,农民能享受的低价农业用电主要局限在粮食作物生产排灌、脱粒用电以及防汛抗旱临时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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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为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1.2 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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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 农业用电线路安全隐患解决办法
“四到户”联系起来。在抗旱高峰8月—9月,供电所应根据当地电管员的分片情况组织若干个服务小组,第一,宣传指导农民安全用电。第二,对于申请t接在公用低压线路上农业用电的用户,供电所应作为特殊用户对待,在申请当天之内及时给予办理。在安装费用上应尽量的减免,例如,排灌一般利用时间较短,有季节和气候的影响,可以考虑计量表计、保护等设备供电企业与租赁的方式租给农民用户,收取一定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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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 农业用电的范围
农业灌溉及水利设施操作用电:抽水或扬水以灌溉农作物为目的或操作各种农业水利设施之用电,并经办妥水权登记取得水权状、临时用水执照或经水利主管机关证明依法免为水权登记者。 二、农作物栽培及收获后处理用电:农作物播种、育苗及栽培管理或各种农产品干燥、脱粒、洗选、分级、包装之处理机械用电,或设施园艺所需之光照及温度调节用电,并经该管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或农业机械使用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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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6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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