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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药品广告案例-生血片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28

一.图片

二.违规内容

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该广告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一)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的规定,广告中出现“见效快,不上火等”。

2.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广告中出现患者形象名义证明。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三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的规定。

3. 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广告中出现“贫血恶变,一夜之间等等”,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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