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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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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抽出,使股票被抛售,从而造成股票价格的急剧下跌,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另一方面,非法挪用资金买卖证券,目的是营利。他们在挪用资金买卖证券以后,如果有了盈利,这些盈利就会归属挪用的人,但如果出现了亏损,这些亏损就很可能由被挪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及企业、集体企业等承担,使其遭受损失。为此,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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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有什么特征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单位行贿罪的主要特征 (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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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 私分国有资产罪 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三亚律师 解答: 我们可以从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来考察区别∶ (一)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大家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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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如何认定行贿罪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如何认定 行贿罪 ? 海南律师 解答: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二)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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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受贿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阜新律师 解答: 一.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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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受贿罪的证据有哪些
受贿罪的证据如何收集? 丹东律师 解答: 一、受贿罪的证据要求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要求。 主要包括书中的任命书、委托书、合同、档案证明、证人证言、以及证明受贿人所在单位经济性质的证据等。 目前,在办案过程中,有的同志满足与被告人供述自己的业务,而忽视了对任命书、承包合同、档案证明的复制以及知情证人证言的收集,对于证明经济组织性质的证据更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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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受贿多少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多少构成犯罪? 本溪律师 解答: 要查明了该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借用、占用或者消费的数额达到法定数额,即可以犯罪处理。 具体操作中应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 长期借用住房、小汽车、移动电话,或者居住他人出钱装修的房屋的,数额的计算应为使用的年限乘以每年的折旧费,假如还有代交的费用,如汽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电话费等,应该加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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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抚顺律师 解答: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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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怎样的行为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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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贪污数额的认定
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如何确定? 鞍山律师 解答: 一、贪污多少构成犯罪 1、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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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共犯定罪依据
贪污罪共犯定罪依据有哪些? 辽宁律师 解答: 一、什么是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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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贪污数额计算
贪污的数额怎么计算,如何认定贪污罪? 池州律师 解答: 一、贪污的数额怎么计算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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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数额如何认定
贪污罪数额怎么认定? 宣城律师 解答: 一般而言,如果犯罪行为人贪污国有资金,则,数额认定不存在太多争议。当贪污国有财物时,如何认定其数额成为难题。法院可以通过对实物进行鉴定的方式确定贪污数额;可是,当实物不复存在时,如何确定数额依然费解。此时,应当以财产实际价值为认定标准,有标价的可以同种物品标价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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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商业贿赂与回扣的区别
并非所有的回扣都构成商业贿赂 如上所述,回扣包括两种: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暂行规定》的规定;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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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 行贿罪 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乡律师 解答: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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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什么是贪污罪
你好,律师,我想详细了解一下什么是贪污罪? 肇庆律师 解答: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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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的详细理解
你好,请问贪污罪的详细理解是什么? 保山律师 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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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对贪污罪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你好,请问对贪污罪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曲靖律师 解答: 一、对“回扣”性质的界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或者受贿,通常都以通过收取“回扣”、“手续费”等形式表现出来,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难以区分。如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从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送的款项(即回扣)占为己有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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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判多少年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如何处罚? 福建律师 解答: 一、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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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8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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