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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书]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被告人薛某的委托,担任他的律师,现在根据本案事实做出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本律师首先对检察机关公诉薛某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是对于薛某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量刑方面提出几点看法: 一 、辩护律师被告人薛某不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中的主犯。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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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赖立庭的委托,担任其故意伤害案的刑事辩护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对现场进行仔细的观察,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分析证人证词。现在又参加了庭审活动。使我对本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作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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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父亲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张涛的辩护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此案时,予以充分的重视: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有故意伤害罪,本辩护人不持异议,但结合本案中张在犯罪中的作用,我认为张具有酌定从轻和法定从轻的情节,请合议庭予以足够的重视: 一、张没有直接用刀砍伤或砍死受害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任被告人韩综魁的二审辩护人出庭依法履行职责,现依据二审业已查明的事实和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韩综魁主观上没有伤害王明路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及原审判决和对原判的抗诉,均证据不足,混淆了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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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受被告人亲家田江委托,并经被告人李枝山同意,担任李枝山的辩护人。在此之前,我曾经会见过被告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并申请对胡素珍的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特别是经过今天的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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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案有关证据,从而对案件事实及性质形成了较为客观的全面认识。辩护人认为:对安晓勃所定罪名有误,没有证据能证明安晓勃犯罪,大量事实证明安晓勃是无罪的。在正式发表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先对起诉书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看法,供合议庭参考。 一、起诉书认定:安晓勃2000年6月8日被商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事实上2001年商中刑终字第1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已将该判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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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过错应该予以考虑,并对被告胡某减轻处罚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2479550100aasb.html) - 西安女律师: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_西安女律师徐娟娟_新浪博客 四、三被告人已对被害人水某所有经济损失进行了全面足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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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b家属委托,指派我做为被告人b的辩护人。在庭前我查阅案卷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对本案情况已了解。本辩护人对b的伤害行为没有异议,但对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有异议。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对本案的情况,应分为两个行为过程看。第一个行为过程为b和a在屋内的厮打行为;第二个行为起点是a去厨房取菜刀,过程是和b在屋外的厮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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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法庭笔录的作用
上诉法庭审理案件的基础。由于二审法官不参加一审的审理活动,其只能通过法庭笔录来了解一审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张和观点;了解一审法庭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举证和质证活动、法官的发问和当事人的回答;了解一审法官的审理思路及本案系争的焦点及相关事实及其依据,了解一审审理程序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的法官可以确定审判思路、案件的系争焦点,以便正确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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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参考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参考 祁建平律师 整理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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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一般开庭笔录格式
一般开庭笔录格式 by yang junwei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原代:宣读起诉状〈略〉 诉讼请求1、 诉讼请求2、 诉讼请求3、 or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审:被告针对原告陈述进行答辩。 被代: 审:原告是否还有补充陈述? 原代: 审:原告进行举证。 原代:证据一、 证明 证据二、 证明 证据三、 证明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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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庭审笔录范本
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 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书记员谢周培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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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庭审笔录(范本)
时间:*********** 地点:*********** 案由:******************纠纷一案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原告:******************,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 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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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刑事案件的法庭笔录
刑事案件的法庭笔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 一案 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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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的功能或作用 1、 上诉法庭审理案件的基础。由于二审法官不参加一审的审理活动,其只能通过法庭笔录来了解一审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张和观点;了解一审法庭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举证和质证活动、法官的发问和当事人的回答;了解一审法官的审理思路及本案系争的焦点及相关事实及其依据,了解一审审理程序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的法官可以确定审判思路、案件的系争焦点,以便正确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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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刑事案件用)(1999)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95 法庭笔录(第 次) (刑事案件用)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 一案。?? 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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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主要应当记明下列内容: 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 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 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 5.当事人陈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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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法庭笔录的质量标准
法庭笔录的质量标准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规定,法庭笔录应全面、具体、准确反映整个法庭审理活动。总的要求是法庭笔录记载应具原汁原味即法官及其他各诉讼参与人发言、发问、回答均为原话,不能篡改、歪曲、遗漏、差错,亦不能擅自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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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如何改进法庭笔录
立法上要支持法庭笔录达到“客观、全面、准确”的目标。我国民事诉讼法等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法庭笔录的法定标准,这是一个缺陷。在立法上不能很快做到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应制定具体标准。没有标准,就无客观的评价法庭笔录的质量优劣的尺度,也就无法提高质量。今后,要从法律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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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是书记员的基本工作,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首先,要客观、公正的记录法庭每一次的审理活动;其次,要准确;再次,要有速记的基本技术;再次,要对案件的具体种类及法庭审理趋势有适当的预测;再次,要排除和阻止包括法官在内的任何一方随意增删法庭笔录等的不当干预。最后,要以对法律、对司法公正的忠诚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复核法庭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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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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