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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购物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但是也会产生很多纠纷,那要是出了纠纷 淘宝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 识,欢迎大家阅读! 从法律角度上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证明标准往往与证明责任联系在一起,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要成功地证明其主张的待证事实,就要把该主张的证明活动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尤其是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确立对于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实现司法正义,保障人权有着重大意义。那么刑事犯罪进行定罪的证明标准有哪些呢?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对刑事犯罪进行定罪的证明标准 2012年《刑事诉讼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过程中,对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管理的涉案财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2015年9月1日《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可修改性及原件的不可确定性的高科技性特点的,为此,qq聊天对话记录能否作为电子证据,至目前为止法理界和司法同仁仍有不同认识。总结现实中对qq对话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不同看法,主要反映在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qq聊天对话记录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才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咨询律师: 胡骅
为了保证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权得到充分实现,法院应依法对行政诉讼调取证据申请书作出如下处理: (1)法院应对申请书进行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即法院应在一定期限内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答复。这里的“一般期限”应与法院对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立案期限一致,即法院自收到调取证据申请书之1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调取证据的决定。 (2)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申请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及时决定调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行使调取证据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提取与本案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法院调取证据以查明案情,他们应向法院如实反映自己所知的情况,提供自己能够提供的证据,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当应该协助调取证据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时,法院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4)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收集] 如何理解被告举证责任
打民事官司时,都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则不然,由被告方举证。为什么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方举证呢?由如何看待原告的举证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从法律设置举证责任的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法院应当如何作出裁判的问题,即解决这种真伪不明状态引起的不利诉讼结果的归属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这里所指的证据调取、收集规则,系针对法院或者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调取、收集证据而言的,而非规范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调取、收集工作。由于原告并非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无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程序规则,所以,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限制原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调取、收集证据的权利。于是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证据不是确实充分的,就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如律师提前介入,据以定案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现场勘查笔录、损伤程度鉴定结论书受到相关影响,不形成环环相扣的闭合性证据链,就不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排他性事实。在这种情况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律条文作窄于其字面含义范围的解释。立法者修改证据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从而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诉法基本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刑事证据种类] 间接证据定案规则
没有直接证据而全部采用间接证据定罪的,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证据之间互相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无法解释的疑问; 3、全案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实物证据,究竟是具有被准许出现在法庭上的资格,还是可以直接成为法院定案的根据?行政机关所收集的其他证据是否也可以被作为刑事证据使用?不仅如此,侦查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究竟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假如侦查机关超越了法律的授权,通过非法技术侦查手段获取了证据材料,法院可否将这些证据材料予以排除?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收集] 关于录音取证
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收集] 如何认定性骚扰
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
咨询律师: 胡骅
上借贷人或欠款人的指纹,有的时候借贷人或欠款人文化水平不高,签名有困难时,那只能在借贷或欠款条上留下指纹,以证明借贷或欠款事实的存在。 可以举例,某某人向另外一位某某人借了30万元,在书写借款字据时,借款人用指纹捺印代替了签名。当被借款人在法律规范的时间内寻求法律保护,让借款人归还借款时,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存在,那检验鉴定指纹就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鉴定的结果就是法官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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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的取证的司法解释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咨询律师: 胡骅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时有些直接证据很难取得(如书面签字的欠条等),那么进行电话录音可能是一种简单有效的补充证据。由于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的,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这种方式。应当强调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包括无效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公定力。笔者认为,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法律效力,不产生对行政法律关系参与人约束的效力,任何人无尊重的义务,不需遵守和执行。所以,无效行政行为不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认定无效行政行为不具有公定力,是对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的突破,特别是对公定力的冲击最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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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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