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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公司法》第155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证券法》第29条: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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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行政案件案由的确定和表述不尽一致,有些法院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规范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案件的特点,结合行政审判实践经验,现就有关行政案件案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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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能否告倒国家单位
多元,时间大约三个多月,能否告倒国家单位要看你是否有理,不能一概而论。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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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法庭调查程序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的调查。 法庭调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首先由陈述开始,其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一称谓中有数人的,可以分别进行陈述,也可由他们推选出代理人。同一称谓中有数人的,可以分别进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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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司法鉴定结论提起诉讼 不具可诉性被法院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王 鑫 通讯员 冯 雪)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将所辖金牛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所作鉴定不服而起诉该鉴定结论无效案确定为示范性案例。该案金牛法院一审认为此诉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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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岳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并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是正确的,岳某的上诉理由不予采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三、评析意见 (一)行政裁决案件中对被告认定事实的审查标准 本案审查的关键问题是镇政府在解决岳某与张某林权争议时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而这必然涉及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的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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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常识-行政诉讼须知
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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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的管辖与程序
行政诉讼的管辖与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一)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咨询律师: 胡骅
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非仲裁行为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即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非仲裁行为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的仲裁程序中针对当事人劳动争议以外的事项所作出的行为。当事人对于这类非仲裁行为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存在争议。理论界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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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决定能否撕毁劳动合同
批准退休,该局于同年12月20日向县教委下发了同意时某退休的通知,并注明时某自2000年1月享受退休待遇。时某得知以后,以其合同期限未满为由,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其与县教委之间的劳动争议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以县人劳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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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政府协商,香港特区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作出的裁决,内地人民法院同意执行在香港特区按香港特区《仲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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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赔偿程序
行政诉讼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行政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  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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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行为分类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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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行为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通常理解为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当时权利义务所发生的影响。但从行政的实际情况来看,也应包括行政行为成立以后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行为有效和无效要件
对于未经法定程序最终确定其合法性的行政行为,其效力的核心是公定力,其他效力只是公定力的一个自然延伸。而已经法定程序确认其合法的行政行为,其公定力就变成了正式的法律效力,主要由后三者构成。 一、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 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也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最终的法律效力,而不是推定效力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法律所规定的有效条件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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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指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包括人身、行为和财物。人身是指人的身体和人的身份。国家行政管理包括对人的身体的作用和对人的身份的控制,两者都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也包括相对人的行为;既包括组织的行为,也包括个人的行为。
咨询律师: 刘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规定了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但受传统的行政诉讼理念所困,在受理问题上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必要对此加以厘清。 [1]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是否超出了法定的受案范围 有观点认为,法院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案件,是基于行政机关的邀约,实际上超出了法定的受案范围。笔者认为,这种理解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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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事项
行政诉讼法第11条正面规定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完整的受案范围还包括限制性排除的规定。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受理的行为——前四种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后五种是《行诉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如对外宣战、宣布战争状态、采取军事行动、设立军事禁区、签订国际协定、如与他国建交断交等。 (二)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具有普遍约束力、对象不特定、反复适用的特点。结合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又不可能不涉及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规章。从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对行政规章的态度上分析,法院对行政规章是有部分审查权的,因为不审查就不能决定判案时是否参照、就不可能“认为不一致”,所以,只能说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无受理权(立案权)、无判决权(撤销权),但有部分审查权,有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违法的权力,但审查后又无权对其法律命运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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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
一案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受理]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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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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