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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发表时间:2013-07-17 浏览次数:279

(一)管理人的义务

适当管理义务。管理开始时通知本人义务。报告及计算义务。继续管理的义务。

(二)管理人的权利

偿还必要费用及其利息的请求权。本人应承担管理人必要的债务。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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