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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 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
公共租赁房禁转租转借 如有6种违禁行为,房屋将被收回 近期,限价房、经适房的出租问题成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公布的《办法》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 徐志军表示,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申请者不如实申报,骗租公租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退房并补交租金。过渡期满后拒不退房的行为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请政策性住房。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租房的,要限期整改,退回、补足租金或收回住房。
咨询律师: 刘波
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房。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房屋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两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共租赁房] 单身如何申请公租房
深圳近年来最大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在即。昨天,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专门就此事进行了政策答疑。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人士须年满37周岁。 在2005年12月31日前为单身的人士,如果在之后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还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
咨询律师: 刘波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昨日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二审,明确规定市政府可以合理设定条件,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将住房困难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就意味着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共租赁房] 深圳公租房拟有条件出售
公共租赁房建设进入小高潮,在常州、厦门、上海、重庆、深圳之后,各地预期将纷纷上马。 中央政府公租房计划将对楼市及住房保障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但关键点,却在“真正落实”。 政府财力、土地供应,以及银行体系支持,是公租房推开的约束条件。各地试验模式迥异:上海以单位租赁房为主,因土地稀缺,“闲置”土地为大型国企或政府单位掌握;深圳同样面临“地荒”考验。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困难家庭租用每月3.5元/平方米,如果租给新就业大学生4.5元/平方米,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明天起将正式在常州生效。 记者昨日获悉,一项为“新就业人员”提供廉价公共租屋的计划正在江苏全省多个城市展开,其中常州动作最快,已经率先开始接受申请并制定出租金;南京也拟推出,不过条件可能要比常州“严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共租赁房]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共租赁房] 常州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无房;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咨询律师: 刘波
问:常州市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答:可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共租赁房] 公租房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咨询律师: 刘波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该办法。该办法拟定住房保障标准为保证基本居住需求,而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凡年满18周岁,在重庆主城区工作的重庆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重庆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同时,参加工作三年以内,并且没有住房的公务员,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请人群。
咨询律师: 胡骅
公租房的保障对象范围 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济适用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0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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