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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那些方面属于知识产权收益?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综上可知,首先在我国知识产权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看这项财产的取得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是取得于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实际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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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来信所述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三、离婚时嫁妆分割的方法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的房子、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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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开庭后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缺点:时间长、费用高、压力大。优点是:1、可在居住地办理,不一定非得回户籍所在地办理;2、适用范围广,各种婚姻纠纷均可办理;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两种离婚方式,各有其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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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与对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打算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对于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本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做过详细介绍。 对于正处在法院审理阶段尚未撤诉的当事人有打算去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本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比较关键的一点。即: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不得存在法院已经受理诉讼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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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条件: 1.只能在离婚时行使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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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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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不动产)而另一方并不知情,所以离婚时就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分割。但在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了该财产应如何处理呢?对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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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对造假的证据如何应对“假”证据一般体现在财产分割方面,对于子女抚养及感情过错方面,当事人一般不会造假,无非是说说“假”话而已。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财产分割中,“假”的证据较为常见。 1、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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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哪些情形可以作为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长的条件,来争取抚养权呢?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考虑其自己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离婚时子女抚养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一、关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1、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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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年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执业经历中,面对近几年不断高升的离婚率,尤其是在2011年的离婚案件年终总结统计的过程中,发现中国公民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婚姻法》有关知识了解极少,即使在婚姻家庭中有问题有纠纷的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内容的更是微乎其微,不少公民对婚姻法内容存在原则性的误区,而这种误区很可能对一个人一生幸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写此文的目的,旨在善意提醒婚姻殿堂里的夫妻们,尽可能理性的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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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两个规定具有相同意义,为什么《婚姻法》修改前没有分居三年就没自动离婚之说呢?笔者认为,之前是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司法解释就是相关法律工作者才容易接触、了解,一般的普通百姓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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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如何辦理涉台离婚事宜
辦理涉台协议自愿离婚 1、办理涉台协议自愿离婚登记的机关 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协议自愿离婚,要求在大陆办理时,如双方已签订自愿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妥善处理,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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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怎样快速离婚
经常接到当事人咨询,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或者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就可以离婚了,这样的当事人不在少数,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不能从法律层面上达到解婚姻关系的法律效果。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是向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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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很难判断,一般实践中,我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毕竟受到伤害的是当事人,而多少赔偿金能给其心理带来安慰每个人又不太一样。不过我们都不会建议当事人把金额定的奇高,因为这个赔偿金更具有补偿性质,我国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高额赔偿金。另一方面,过高的赔偿金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如果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承担本没有必要承担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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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会有当事人咨询: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怎么去办理离婚手续?这篇文章将会解答大家的困惑,高丽律师详尽的介绍离婚登记所需准备的事项。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高丽律师强调,离婚协议书可以当场自书,也可以去民政局前委托律师代书,这样更加全面、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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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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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你是否都了解呢?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呢?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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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纠纷,若双方能就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根据2003年8月8号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容,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可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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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不仅需要法律维护其形,更需要和谐、稳定的夫妻关系为依托;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幸福的婚姻早已不在,那么法律就应该立即终结破裂的感情,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经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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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改姓,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通常来说,孩子都是随父亲的姓,所以离婚后孩子改姓一般是女方的行为。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离婚后孩子改姓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看看下文就知道了。一、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1.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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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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