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认定

工伤
认定

工伤认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认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申报、工商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时效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办法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申请要求
一般工伤认定的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 2、工伤职工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 1、生产事故类的工伤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发生工伤了,用人单位不帮忙去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法律规定在工伤发生一年内,员工可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社保局不予受理工伤申请,怎么办? 答:提前收集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最好是书面的,没有书面的,也要收集到有跟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录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 工伤认定的程序 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标准] 新工伤认定标准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向社保局提供相应的资料,很多职工想先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根据实践中社保部门的一般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咨询律师: 胡骅
2012年5月6日下午1时许,乐平市某水泥公司甲车间职工徐某从朋友家吃过生日宴来到公司,公司乙车间正在进行机器维修,因未到上班时间徐某便主动要求帮助修理,乙车间职工发觉徐某喝了酒便婉言拒绝徐某的好意,但徐某执意要求帮忙,结果在维修时不慎从1米多高的修理平台上摔下,造成头部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某向公司提出要求享受工伤待遇,遭到公司的拒绝。
咨询律师: 胡骅
张君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业务员。因公司规模较小,张君等很多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4日,张君在外地出差途中遇车祸受伤。在向企业要求按照工伤标准处置的过程中,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张君与企业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 【分歧】 该案中,对于员工与企业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因工受伤后,能否认定为工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安机关一直未将案件侦破,吴某的受伤损失也一直未有着落。于是吴某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以不能判明吴某受到的伤害与其工作有因果关系为由,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吴某遂诉至法院。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因公外出受伤,其受伤原因不明,但不能排除系工作原因导致暴力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申报]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申请工伤认定一案中,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李宾如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自2008年11月24日起至2010年3月23日,虽然已超出一年的时效,但因在法定时限内申请人提出过工伤认定申请,只是由于材料不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未予受理。当事人由于专业知识所限,提交的材料不全,应当视为具有正当事由,申请时效应酌情延长。在当前工作岗位不足、劳动者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
咨询律师: 胡骅
张某系一家公司职工。2009年某天晚张某驾驶摩托车上夜班途中,不幸撞到路边的大树上,发生事故致右臂受伤,诊断为右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张某属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部门没有作交通事故处理。2010年张某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刘某,某工厂工人,某日下班回家途中发现2名歹徒拦路抢劫一路人,遂上前解救,在与歹徒搏斗时被刺伤腰部,造成腰部肌肉神经受损。术后,刘某出现腰肌无力,不能负重。刘某系某工厂仓库工人,从事搬运工作,因不能负重,遂向厂方要求更换岗位。该厂认为刘某不是工伤,其医疗费用不应由厂方负担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疑难案件的十个处理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中虽对工伤认定的情形做了具体规定,但实践总是千变万化,工伤认定中有很多疑难问题,难以直接在法条中得出答案。律海扬帆小编将国务院法制办及最高法院近年来对一些工伤典型问题的答复进行整理,供大家在实践中参考。 一、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咨询律师: 胡骅
2012年2月16日凌晨6:30时,原告农秀英的丈夫王世超在被告东阳纸业公司的门口因疲劳过度突然倒地,经医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猝死。死者生前系被告东阳纸业公司的门卫职工,与被告签订有劳动合同。事发后,原告根据劳动法向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对死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认定王世超突然倒地猝死为:视同工伤。
咨询律师: 胡骅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张某某的摔伤是否认定为工伤,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厕所非属工作区域,上厕所是私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意见认为,工作期间上厕所,既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又为维持持续、有效的工作所必需,是本职工作的必要延伸,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原告姜某的丈夫黄某系山东某生物公司的职工,2012年3月24日18时5许,黄某骑电动自行车在上班途中与同向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当场死亡。3月29日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黄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为由,认定黄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某所在的单位对此并不认可,单位认为王某虽为下班后受的伤,但原因是其与小偷搏斗受伤,并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为此王某的家人很担心,就在精心挑选下选择来到北京时开工伤赔偿团队,那里的特约赔偿专家律师接待了他们,在通过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后,张峰律师解释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认定职工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3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