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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3、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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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案件办理流程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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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
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异地申请工伤,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农民工自己不能自行选择认定工伤的地点,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用人单位很可能因为这种过错而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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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一般程序
用人单位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主体资格证明;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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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伤忙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单位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单位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工作时,所发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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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2015工伤认定及1-10级赔偿标准
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3、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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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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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职工因为私事推迟下班,结果在下班途中被车撞伤了,这属不属于工伤?今天就通过下面的案例,与大家分享且讨论这一相关问题。 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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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办公室被强奸属于工伤否
攀枝花某大型企业一妙龄女职工,上班时在办公室被强暴后,申请工伤赔偿,两度被拒绝。这位当事人还在不懈地维权。有关人士说,法律在这里遭遇了空白点。 当事人是在办公室被强奸的,可不可以算作工伤呢?“3·15”这一天谈这个话题,让人觉得沉重。而按照目前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只限于对人体的物理伤害,心理伤害不属工伤赔偿之列。也就是说,这名受害者难以通过工伤赔偿来弥补精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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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不懂工伤认定令他白耗7年
江西外来工小钟在7年前来榕务工时摔成重伤。这些年,他及亲属因不懂法难以维权。直到去年他受人指点方走上正确维权路。22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维持了小钟是因工受伤的认定。 临时工搭盖仓库摔伤脑部 7年前小钟从江西分宜县来榕,中国某建设总公司福州工程局雇他当临时工。 1998年12月19日下午2时许,小钟在福州西洪路某工地搭盖简易仓库时,不慎从3米高处摔下,此后昏迷不省人事。他被送往福州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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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几种特殊的工伤情形
如何处理工伤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针对工伤中的一些特殊情形,笔者做了以下梳理。 1.关于实习生因工受伤,实习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补偿责任问题 一般认为,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受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已被废止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曾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时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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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的范围若干问题释疑
合同,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18)大学上兼职、暑假打工。 析:此类案件的关键是大学生是否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合法的劳动主体资格,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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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 工伤认定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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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8、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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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秦 弓) 实践判决 违反安全生产保障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认为,此类案件涉及到工伤损害赔偿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个难题,即劳务派遣争议中的工伤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根据一个劳动者只能同时建立一个劳动关系的原则,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只能找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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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转车时膝盖扭伤算工伤吗?单位职工在参加单位篮球比赛时发生骨折是否算工伤?近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与生育保险处处长衣小玫就“工伤保险政策”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解答了如何认定工伤和赔付的相关问题。 下班后因私回单位 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一位市民咨询说:“我在下班回家路上还未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发现自己忘带钥匙,于是回公司取,走了不到几米就被附近小区驶出来的一辆轿车撞倒致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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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以,如果是因为自己不小心、不注意而发生的摔伤,因为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所以构不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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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8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14代替gb/t 16180-2006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附录a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附录c(规范性附录)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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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驾车施工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2007年3月26号,福建某高速公路施工,水泥罐车驾驶员魏某驾车从搅拌场把水泥浆运到施工便道一半坡上卸水泥浆,其间有另一辆施工车要经过,魏某决定把车开到一旁,因为半坡起步车轮打滑,整部水泥罐车翻出路外,正好压到工地的看料工棚,致工棚中的看料人夏某当场死亡。 【分歧意见】 对本案的定性,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魏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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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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