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保险 > 养老险 > 山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
山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
发表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183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参照村官标准给予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意见》指出,年满60周岁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各地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相应待遇享受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养老金。

《意见》要求,从2012年1月起,比照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财政负担50%。鼓励市、县政府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山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医疗险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7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