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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确定了工人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位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职工试用期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吗? 案例 王某自1995年2月被用人单位招聘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为5年。合同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从1995年2月~1995年8月。试用期待遇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标准发给。1995年4月,当地人民政府发布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咨询律师: 刘波
被告同意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自愿给付被告董国荣经济补偿金、失业补助金计人民币7800元。 [疑难问题]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中仅约定了试用期为3—6个月,该试用期能否成立?如果能够成立,是否能够适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自愿给付被告董国荣经济补偿金、失业补助金计人民币7800 [疑难问题]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中仅约定了试用期为3—6个月,该试用期能否成立?如果能够成立,是否能够适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法律规定? [观点分析]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第2条约定:试用期为3—6个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申请人诉称:2008年12月16日进入被申请人某建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15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按照有关规定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现要求:(1)支付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3月15日试用期满后欠发工资75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差错,又休了一个月病假,现试用期将要届满,可马小姐的翻译水平还有待进一步考察,因此决定,将马小姐的试用期延长三个月。 马小姐不同意公司的决定。她认为,公司既然在三个月内未证明她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说明她能胜任工作,没有道理再延长她的试用期。 她把自己的观点向公司作了反映,但公司领导却置之不理,执意要延长她的试用期。 那么,公司可否单方延长试用期?
咨询律师: 胡骅
这种廉价是不值得提倡的,是以损耗生态环境和资源、损耗劳工健康为代价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不少国际经销商已经开始在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中附加工时、工资、劳动保护等条款,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加工制造业的产品出口将可能会受到影响。长期依赖低素质劳动力资源阻碍了人口素质的提高
咨询律师: 胡骅
实践中,用人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在试用期问题上往往存有误解,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下几个方面: 一、  试用期期限随意设定; 二、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三、  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 四、  试用期随意辞退劳动者; 五、  试用期工资随意设定。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间的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适用试用期包括熟练期或见习期的劳动者,我国劳动法未作明文规定,劳动法在第四十八条中原则性地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部发(1994)489号《企业最低工资》对最低工资的界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尽管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内工资不能低于最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咨询律师: 胡骅
务所答复为:这是该所规定的新招用人员试用期间的月工资规定,况且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约定。双方协商未果,李某申请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刘女士在试用期的工资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合同约定刘女士每月出勤天数只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工资就应不少于720元。为此,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中的违法条款进行了纠正,并下达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补发了刘女士2009年6、7月份工资差额400元。
咨询律师: 胡骅
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尽管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案例  张某到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上班,进厂时未提出与厂方订立劳动合同,但与厂方口头约定,用工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再定工作岗位。第一个月领到工资200元。其他员工们告诉张某,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0元,厂里支付给张某的工资太低。张某找到厂长询问,厂长解释说试用期属于不熟练劳动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即使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用人单位也不能依据所谓劳动合同约定而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不用交违约金,试用期自动离职提前3天通知单位, 2008年新的《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怎样办理试用期离职手续呢?下面具体介绍在正规企业办理职工试用期离职的具体规定。 1、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结束时,您可以辞职,但是,如果是试用期之后辞职的,除去几种法律规定的情形。 其他的您都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如果你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缩短试用期;如果你已决定在约定的试用期满前辞职,你仍可按《劳动法》的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特殊约定或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约定,只要这些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你就必须履行约定的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宪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试用期不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 试用期内工人包括学徒都必须给工资。具体发放多少,如事前双方有协商,可按协商结果发放,若未协商,则按各城市相应制定的标准发。即使事前讲明试用期不给工资,也属违法,除非雇佣方发放工资时被雇方主动放弃才不违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关系的认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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