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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二审法院再作出决定也是不当的。 其次,二审可否直接该判的问题。对于在一审程序中以离婚为由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而当事人又以婚姻无效为由提起上诉的,应该属于在二审过程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情形。对于二审提供新证据的,二审法院如何处置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
咨询律师: 胡骅
二审认为应当离婚,但没有子女和共同财产,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审可以直接改判离婚。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其具体理由是: 1、在没有子女和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二审直接改判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布部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1995年10月1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171次审判委员会通过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 保险代位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保险代位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2006年04月06日           2002年1月22日,余某与工行某支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爱建运输公司为余某的该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余某与工行某支行签订《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合同》。2002年3月5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第二审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案二审代理词
公司破产清算案二审代理词 案情简介: 1999年5月12日,a公司与银行签订编号为jk123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同日,银行与b公司签订编号为dy123的抵押担保合同,约定b公司以彩印厂厂房为jk123借款合同做抵押担保。1999年11月29日a公司归还了500万元借款。1999年11月23日,银行与a公司又订立了编号为jk378的借款合同,借款500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1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 合同诉讼的二审程序
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审人民法院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明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 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 须遵守的原则之一。 一、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 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 二、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样规定是为了有效地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免除被告人害怕上诉后加重刑罚的顾虑。 所谓上诉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具体是指: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因上诉而提起的第二审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判处比原判决重的刑种。如,原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的是有期徒刑,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将被告人的有期徒刑改判无期徒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是,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上诉是指上诉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请求。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第二审公正,人民法院对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是必要的。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只要上诉人不服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就可以提出上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二审程序] 上诉必须在几天内提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法院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咨询律师: 胡骅
刑事被害人是否享有上诉权? 【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 在接受法律咨询时,很多受害人及家属经常咨询“作为受害人,认为一审判决书对被告人量刑过轻,能否提起上诉?”这一问题,针对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马培杰律师对此做出如下答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实上,被害人的上诉权,要根据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加以区分确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 哪些人有权提起上诉?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审判质量,我国诉讼制度采取两审终审制。即当事人在一审法院对案件审结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做出终审判决。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以撤消或变更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由于按照我国法院的工作模式,原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向二审法院转交上诉材料时,应当写出一审处理意见等等文书,因此,一审法院的法官是必须看到上诉状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咨询律师: 胡骅
前段时间本律师撰文报道黄先生曾小姐诉朱小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该案中业主朱小姐单方面毁约不卖,并且拒不同意黄先生赔偿定金的要求。黄先生无奈起诉到龙岗区人民法院,要求朱小姐按照房价20%赔偿违约金。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调整了违约金标准,按照定金3万元的两倍判决朱小姐赔偿黄先生违约金6万元。朱小姐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 刘波
我能替儿子提起刑事上诉吗? 问—— 徐明良律师: 2000年5月,我与妻子吕某离婚。当时,我儿子刚满10周岁,他由我承担一定的抚养费而随吕某生活。2007年2月,我儿子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最近,一审法院对此案已作了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判决。 请问:如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我儿子及吕某无异议,而我觉得量刑过重不服判决,可否独自提起上诉?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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