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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影响法院量刑的因素有哪些
曾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终以林森浩被执行死刑而告终。最高法认为一审、二审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核准死刑。那么,影响法院量刑的因素有哪些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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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例会会议纪要(苏高法电【2015】295号)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管辖问题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对此如何理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监督程序] 不当得利纠纷
就是法律规定的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纠纷是因不当得利事实而引起的权利义务争议。 以不当得利产生的事实上的原因可以将不当得利划分为两大类: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所产生的不当得利,在这种不当得利中,受益人的所得利益是受损人给予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庭审流程图
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庭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____一案,今天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本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____组成合议庭,由____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____任庭审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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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法办【2011】442号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关于物权纠纷案件 三、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六、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七、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八、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九、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他问题 2011年6月22日
咨询律师: 胡骅
[审判监督程序] 劳动仲裁的庭审程序
人答辩;第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第四,互相辩论,仲裁庭辩论终结,由首席仲裁员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5.仲裁庭调解。 在仲裁庭查清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应当再次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即制作调解书从而结束仲裁程序。 6.仲裁庭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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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对原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予以纠正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每一个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又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才可以适用的一种诉讼程序,是保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正确、合法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审判监督程序,既不同于第一审程序,也不同于第二审程序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我国民事经济审判制度的价值取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民事经济审判制度的价值取向体现着民事经济审判制度及其运作的总体追求、整体理念以及发展趋势。在我国现实条件下,这种价值取向既可以作为立法内在统一的基础,更可以成为指导司法实践从而决定司法审判基本走向和总体效果的理性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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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1998]14号 发布日期:1998-7-6 执行日期:1998-7-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1998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7月1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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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经济审判庭审理哪些案件
经济审判庭工作的任务,就是通过处理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地经济审判实践,从需要和可能出发,各地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可暂受理如下各类案件: 一、经济纠纷案件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产、供、运、销合同纠纷案件; (二)基本建设和维修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 (三)科研结果、专利技术应用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收案范围的 初步意见 (1980年8月8日) 经济审判工作的任务,就是通过处理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地经济审判实践,从需要和可能出发,各地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可暂受理如下各类案件: 一、经济纠纷案件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产、供、运、销合同纠纷案件
咨询律师: 胡骅
的地位产生了怀疑。在这种新的特定的历史条件背景下,从发展的角度讨论经济法,消除人们的误解,使人们对经济法有一个更加清楚、正确的认识是每一个经济法学者义不容辞的义务。本文拟从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出发,讨论经济法的地位问题。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最高人民法院撤销经济审判庭违背了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它不能说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已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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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经济纠纷审判程序
经济纠纷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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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1998]14号 [发布日期]1998-07-06 [生效日期]1998-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1998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进行,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对当前进一步加强经济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的收案范围 一九八四年三月,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的收案范围主要是:(1)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包括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体经营户、专业户、农村社员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涉外的和涉港澳的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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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了贯彻第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在党的十四大以后如何进一步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最高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三年一月六日至十日,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分管经济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经济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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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中国经济审判的法律规定
中国经济审判的法律规定 经济审判工作是我国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新任务。依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经济审判机关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各级人民法院中设立的经济审判庭;另一部门是专门人民法院中审理某些专门经济案件的有关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的收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即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涉外经济纠纷案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经济损害赔偿案件,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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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14种可以确认人民法院违法的具体情形。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应当在司法行为发生或者知道、应当知道司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审判监督程序] 论破产案件中的审判监督制度
对破产案件的审理应当进行审判监督,是大家的共识,不管从破产立法上,还是从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中,都没有否定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但我国目前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制度极不健全,对破产案件的监督也一直是审判监督的薄弱环节,存在法院在对破产案件相关事项的审判监督权上的行使无法可依的情况,也存在法院对当事人就破产案件中有关问题的申诉处理上感到十分无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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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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