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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刘敏,女, 1981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海斯律师事物所律师助理,现住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双兴苑20号1-202。 案由:技术合作合同纠纷 上诉人王方茂因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4)海民初字第66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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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孔克健、林子煌、孙贤育、林杨因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4年8月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0月21日传唤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上诉人孙贤育、林杨及该二人与孔克健、林子煌共同的委托代理人陈建民、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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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m层30112室。 法定代表人董学珠,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芳,女,汉族,1963年3月4日出生,该公司法律顾问,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武庙街9号楼3-402号。 上诉人广州市康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康佰公司)、上海企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企玛公司)因商标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172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咨询律师: 胡骅
1958年9月22日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住北京市东城区北沙滩北街15号。 委托代理人徐家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书生公司)因其与唐广良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原审法院)于2004年12月20日作出的(2004)海民初字第12508号民事判决(简称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汉族,1958年9月22日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住北京市东城区北沙滩北街15号。 委托代理人徐家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书生公司)因其与郑成思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原审法院)于2004年12月20日作出的(2004)海民初字第12509号民事判决(简称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市华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洪毓安,男,汉族,1947年9月15日出生,北京万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官园5号楼1门1206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尹志勇,男,汉族,1965年4月27日出生,职业发明人,住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二十委二十组。  上诉人李青峰因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民初字第10700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本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委托代理人张海秦,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巴可有限公司(barco n.v.)、巴可伟视(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因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民初字第6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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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倪德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系杭州市下城区××客运社业主。 答辩人现就上诉人的上诉观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答辩人认为,本案是一起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事案件,一审判决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完全合法,并不存在着上诉人所述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错误。 下面,就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提出的三点理由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第二审程序] 悬赏广告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姚东海 委托代理人汪世雄,上海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大都市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天津路207号。 法定代表人郁建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成海南,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史忠伟,上海市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姚东海因悬赏广告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2)黄民二(商)初字第2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咨询律师: 刘波
类似,并不能认定张某存在违约行为。 据此,依照《上海市劳动合同》第十六条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张某要求不支付a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64424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四、二审判决:劳动者构成违约,但仅需支付违约金1.5万元 判决后,a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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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浙江省xx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代理人,对于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基本事实 1、2003年6月10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郡王府游泳馆与华泰保险公司的公众责任险纠纷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结果是维持一审原判,华泰保险公司的应诉理由获得支持,北京郡王府游泳馆的上诉被驳回。 游泳馆购买责任保险后,泳客溺亡于2005年1月
咨询律师: 胡骅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郡王府游泳馆与华泰保险公司的公众责任险纠纷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结果是维持一审原判,华泰保险公司的应诉理由获得支持,北京郡王府游泳馆的上诉被驳回。 游泳馆购买责任保险后,泳客溺亡于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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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某分公司诉周某、平安保险某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渝一中民终字第346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26、27、33楼。 负责人徐敏彬,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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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买卖合同二审诉讼纠纷案例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不服广州市芳村区人民法院(200*)*芳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被上诉人在2002年12月12日至2003年10月21日期间,向上诉人供应特级椰子软、硬(四色纸)等椰子类糖果、椰子、榴槌等各种脆筒,椰子、芒果等各式雪糕、椰奶等食品,价值共人民币5833248.
咨询律师: 胡骅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二审代理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审理,参与诉讼活动。通过法庭调查以及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的事实已基本查清,现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二审程序] 二审诉讼代理词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诉金华市伟志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二审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金华市伟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我认为,本案的一审判决是完全正确的。其具体理由,我依法分述如下,敬供参考,诚望采纳。 一、 双方根本未曾成立过房屋买卖合同。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长、审判员: 受辽宁x有限公司的委托和c律师事务所的指定我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结合本案庭审及一审的卷宗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敬请采纳。 一、关于被上诉人(s)的欠款数额问题 自2007年5月至9月,上诉人(x)向被上诉人(s)供货共200830元,被上诉人收货后均向上诉人出具“欠据”,按照支付款项的交易习惯,被上诉人在支付货款后其出具的“欠据”原件就由被上诉人从上诉人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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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经济合同纠纷二审案例
乙方不服上诉至中院。 本人代理甲方出庭应诉。 二审期间双方均未出示新证据,但有一个新情况:乙方因拖欠租金而搬出厂房,机器设备下落不明。 二审答辩思路: 1、甲方拖欠加工费是履行合同抗辩权,因为对方加工的质量不合格。(但此点无证据支持) 2、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合同是可以同时实行的,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通过当年司法考试的情况下,被告负有返还原告缴纳的学费的义务,被告拒绝返还学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具有合同欺诈之嫌疑。在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学费12800元。 诉讼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最终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七名学员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书面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二审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4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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