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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
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组织不同 一审可以采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议庭时,还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二审只能采用合议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一审判决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
咨询律师: 刘波
[第一审普通程序] 理性对待一审不准离婚判决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本条是关于对一审判决上诉处理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
咨询律师: 刘波
以上期间还不包括文书、案卷传递的在途时间,上诉的话二审要四、五个月才能结案。《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后又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单从时间上看,上诉与不上诉二者也相差无几,所以原告没必要上诉,对于被告而言,更不存在上诉的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第一审普通程序] 什么叫答辩?
答辩,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带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依据事实和法律所进行的辩驳。被告和被上诉人提出答辩,这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也是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证他们能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利,使当事人在诉讼中权利平等。至于当事人拒绝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依法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绥化、鸡西、伊春、鹤岗、七台河、双鸭山、黑河、大兴安岭、黑龙江省农垦、哈尔滨铁路、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委托代理人赖道波,广东君律咖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骆晓玲,女,汉族,1977年1月25日出生,广东君律咖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住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79号。 被告尹志勇,男,汉族,1965年4月27日出生,职业发明人
咨询律师: 胡骅
委托代理人尚天翼,男,汉族,1981年1月5日出生,该公司监事处处长,住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 原告孔克健、林子煌、孙贤育、林杨与被告蓝星化工科技总院(以下简称蓝星化工总院)、北京蓝星清洗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清洗剂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1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4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委托代理人刘志东,男,汉族,1976年8月26日出生,无业,住河北省三河市新集镇西罗村。 原告北京对角线广告制作中心诉被告刘志刚商标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4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对角线广告制作中心的委托代理人任建修、牛辉,被告刘志刚及其委托代理人杜澄心、刘志东到庭参加了诉讼。
咨询律师: 胡骅
原告陈超、欧阳杰诉被告北京龙行银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龙行银路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陈超、欧阳杰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富鑫、陈曦,龙行银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慕沁儒、王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原告常利伟,男, 被告新乡市舜景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乡市平原路189号,实际住所地:新乡市中纺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杨瑞霞,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广利,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命海
咨询律师: 胡骅
安区广安大街29号45栋1单元403室。 委托代理人崔建辉,男,汉族,1972年12月24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五交化公司职员,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康乐街40号。 委托代理人梁超,男,汉族,1972年4月21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职员,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南街7号3单元102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定代表人徐海洋,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贵希,男,汉族,1950年9月9日出生,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15号。 委托代理人王霁霞,女,汉族,1978年6月24日出生,北京科技大学教师
咨询律师: 胡骅
法定代表人王东临,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储备,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欣,女,汉族,1977年9月6日出生,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原告郑成思诉被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委托代理人高子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子瑾,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潘壮、杨初坤、北京远创铜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创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餐饮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李先生要求被告北京江边城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即停止在其经营的民族大学店、交通大学店、亚运村店、朝外店等4家餐馆的招牌上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停止在其所有的网站使用“巫山烤全鱼”标识来为其经营的餐馆进行宣传的全部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审普通程序] 上海首例光污染纠纷案件一审宣判
上海首起市民状告企业“光污染”案件,今天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永达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停止使用对原告陆耀东造成光污染侵害的三盏双头照明路灯;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陆耀东居住在浦东新区张扬路上泰花园内,与被告永达中宝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场所相邻。陆先生的居室位于小区的西侧,与被告在其经营场所东面展厅的围墙边安装的三盏双头照明路灯相邻。
咨询律师: 刘波
09年8月26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省阳宗海砷污染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上诉,维持云南省澄江县法院一审判决。
咨询律师: 刘波
[第一审普通程序] 方某刑讯逼供案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受本案被告人方志勇近亲属的委托,福建天泽广业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被告人方志勇刑讯逼供一案的一审辩护人。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方志勇主体上不符合刑讯逼供的要求,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晨晖负领导责任以及被告人许晨晖与方志勇构成共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指控方志勇犯刑讯逼供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咨询律师: 胡骅
×刑再初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案”作出一审判决,深圳“邓玉娇”陈庆梅被重处无期徒刑。据了解,陈庆梅已在10天的法定上诉期限内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收到该案上诉卷宗(估计很快会上到省高院)。  在十数年的刑辩律师职业生涯中,我们已亲办过数百起刑案(其中大要案有四十多起),正可谓是“刑事中人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6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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