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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期间的种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延长或缩短法律规定的期限间。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指定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期间。指定期间是相对于法定期间而言的,也可以说是法定期间的补充。例如,《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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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该原则的含义是:对于国家的法律人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人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依法办事,对任何人都不能歧视,同时禁止任何人谋求不遵守法律,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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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13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7条的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就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工进行刑事诉讼,不允许互相代替和超越职权,更不允许任何一个机关独自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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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处理案件,必须依法办事,除服从法律外,不服从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有关处理具体案件的指示、命令。 2.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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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了这项原则的具体内容。 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 1.各民族公民,凡是涉及诉讼的,都享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义务为各民族公民行使这项诉讼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3.
咨询律师: 刘波
[执行一般规定] 法律监督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狭义的法律监督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是否合法的监督。 法律监督原则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同时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实行法律监督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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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依法不追究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咨询律师: 刘波
[执行一般规定] 刑事司法主权原则
国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制度和程序进行处理。 2.如果我们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的规定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在处理外国人犯罪案件时,也应当适用该国际条约中的有关规定。 3.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受我国司法管辖,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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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有限变更原则
所谓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判决,变更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意味着对司法变更权的排除。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法的予以维持,违法的予以撤销,原则上不能变更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当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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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以我国法院为不方便法院为由要求我国法院不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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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申请执行有无期限规定?
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权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对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超过上述期限,权利人就不能再要求人民法院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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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什么是依法处分原则?
依法处分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往往是通过民事诉讼权利来实现的,如原告想放弃正在进行诉讼的民事权利,就得通过撤诉来实现。在民事诉讼中,只有当事人才享有处分权,诉讼代理人能否代理当事人行使处分,则要视其代理权限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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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般规定] 什么是期间
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1、法定期间 所谓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诉讼期间。法定期间通常因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而开始,以法律规定的时间而结束,因此法定期间原则上为不变期间,法院不得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变更,但法律明文规定的允许变动的除外。 2、指定期间 所谓指定期间,是指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依职权指定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期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执行一般规定] 什么是审判公开原则?
许新闻界采访、报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只有下列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是以审理时被告人的年龄为准。即:对审理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审理时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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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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